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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寫信給我,他是日文系畢業的,目前在兼職做翻譯工作,但總覺得翻譯時,對某些語感不是把握得很精確,問我是不是應該去留學?

語言的學習,其實是在學習另一種文化。以日文來說,「懂日文」並非只是學會五十音和一些基本的語法結構、日常會話而已,更需要瞭解日本文化,才能正確掌握語意。

想要學習文化,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融入那個文化環境,參與社會,和其他人參生交集,就可以用「身體」學會很多那種語言特有的文化,而不是光用「腦子」而已。

就拿日文中的「いいよ」來說,在不同的情境下,可以代表不同的意思。可以滿心歡喜(兩眼冒出心形?)地說:「いいよ」,這時代表「好啊」等肯定的意思;如果面帶嫌惡地說:「いいよ」,很可能是代表「不必了」的意思。

所以如果光是看文字,看到「いいよ」這三個字,往往無法理解正確的意思(這個例子似乎也可以用來解釋為什麼有些朋友在問日語問題時,大家都很想知道上下文是什麼),如果曾經和日本人交談或是有過類似的「情境教學」,就會體會到同樣一句話,代表不同的意思。

如果有一定的日文基礎,再去留學,的確可以「如虎添翼」。

但並不是只要去留學,就可以保證「譯藝」大增。如果在學校時只和留學生打交道,下課後去中國餐廳打工,回到宿舍又和同樣是留學生的室友交談,只有在上課時,聽老師說說日文,在家看(全套日文發音的)電視而已。這種留學只能說是「半套」而已。

(以翻譯為目的)留學時,除了用全身吸收日本文化以外,腦袋裡還要裝一個「轉換程式」,遇到很多情境或是語彙時,都積極地思考一下,該如何用中文表達,久而久之,就可以培養起「翻譯腦」。否則,就像很多在國外居住多年的人一樣,在說話時會夾雜著外文(包括日文、英文......),雖然不排除有些人是故意想要秀外文,但基本上是因為對中文生疏了,不知道該如何用中文貼切地表達某個意思,於是就很習慣地直接用平時的「慣用語言」來代替了。

所以,如果有機會,在提升語言能力的同時,接觸異國文化,留學是理想的經驗,但即使不留學,也有不留學的自我成長方式,比方說......。

嗯,我想一下,下次有機會再寫好了,因為我的稿子真的已經火燒屁股,實在沒什麼閒情在這裡寫部落格文啊(灑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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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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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會比較建議多做閱讀測驗,
    提高對文章內容的理解能力,
    同時還要大量閱讀,
    訓練自己的中文表達能力。

    就我的經驗,
    大部分譯者的問題不在外語能力,
    而是自己的母語一團糟...
  • 嗯,謝謝你享的方法~~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3/26 18:08

  • 完全同意 1 樓黑牛所說,大部分譯者的問題在於母語程度太差,又誤以為只要外語能力 OK 就可以做翻譯,結果就是翻出一堆問題... (請參考拙作 http://swang928.pixnet.net/blog/post/5661055)
  • 我可以直說,
    你的狀況,錯在編輯。

    譯者的錯是出版社內部的問題,
    出書以後一切都是編輯的錯。

    編輯就算抓不出誤譯,
    至少名詞統一和抓錯字要做到,
    如果都沒做到,
    代表編輯做書一點也不用心,
    也因為他不用心,
    才會沒在校對階段退回重譯。

    看完你舉的例,這樣也能出版,
    我覺得我真是太虐待自己了XD
  • 你是在回答二樓的留言吧,嚇我一跳,我想說,我沒寫到編輯啊,哈哈哈~~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3/26 18:09

  • 哈哈哈,不好意思嚇到版主了XD

    其實之所以對2F的感觸會那麼多,
    就是因為以前坐我隔壁,
    已離職的某編輯就捅過一樣的包,
    累得全公司替他收尾orz
  • 原來是深受其害的過來人,辛苦了~~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3/26 20:30

  • http://b-oo-k.net/blog/blog.php/2007/190

    光是抓錯字就很難很難了。

    (我快po到200篇了,呵。)

    不過我從沒收過這麼多字的回應呢,可能是我都沒提到翻譯吧。
  • 你抓錯字真的很用心,佩服啊~~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3/27 18:14

  • 你在老貓前輩那兒很活躍,
    個人也挺佩服你有那麼多耐心抓錯字,
    只不過,要期待別人對你的勘誤表有什麼回應就難了些,
    都是同質性的勘誤,看了也不知道要和你交流什麼啊~
  • 正是所謂 識字與識世的差別吧
    識字的翻譯法 是電子字典式的翻譯法
    文法結構全都是外文的 只是把自翻成中文的
    不過 如果都能無過失 也是一種準確 足可信任(專利 法律與醫療等專業文字的翻譯 大概需要這套)
    接著是能透過母語表達出所翻譯語言背後的文化 也就是能透過文字呈現支撐另一套語言背後文化 能夠將此套文化翻譯出來 就能順暢通達
    最高境界就是不但能翻 而且還是用自己的母語翻得很好 那是雅了

    社會科學說 文化是一套感知結構的系統
    文字無寧就是呈現該套系統的一套象徵符號
    翻譯最難的是文字背後那套感知系統能否被充份詮釋 被讀者理解

    所謂信達雅 大概指的就是 能用母語將所需翻譯之語言充分的表達出其感知結構
    的確不容易 光是能不翻錯 就已經很難

    翻譯難 實在是文化與文化間有其不可通譯性 畢竟感知結構不同阿 除非是精熟兩個社會的文化/感知結構 又熟/深知其文字/表意的象徵符號才辦得到吧

  • 我發現你改名字了,變成zem了,呵呵~~
    翻譯真的好難喔,嗚嗚~~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3/27 18:16

  • 我有一位大學同學曾經留學美國多年,
    結果回台灣發現她的英文還是零零落落。
    原來她除了上課以外的時間,都在唐人街跟台灣人、中國人混。
    上課聽不懂反正找同學要筆記就好。

    而我自己沒有留過學,
    美國姊夫卻說我的英文聽起來應該是住過國外一段時間的 :p
    所以還是要用心學習比較實在吧。
  • 是啊,無論出不出國,能夠用心學,多接觸相關文化,
    還是可以有很好的學習效果~~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3/27 18:19

  • 其實,國內很多翻譯連基本的信實都做不到,如果連內容都譯錯,就算譯文流暢,還是不及格。翻譯夠不夠信實,與譯者對
    原文的理解力有絕對的關係,很多譯者連基本的文句的解讀都有問題,更別提對原文文化的理解以及基礎知識背景的具備。


    張讓女士在〈思想文字的攻築戰 〉一文中,對於譯者該有的中文能力有很深刻的見解,不過文中對毛羽小姐的批評,則是針對
    原文的理解能力。簡單來說,中文好但原文理解有問題的譯者已經不是原作者的代言人,而是自已僭當原作者了。


    好的翻譯,譯者的中文能力絕對重要,但這是建立在紮實的外文理解力上,還不會走就想要跑是很勉強的。
    張讓女士的文章:
    http://groups.google.com.tw/group/tw.bbs.lang.chinese/browse_thread/thread/70700553d4cf1449/f2db629619f44448?hl=zh-TW&q=%E6%80%9D%E6%83%B3%E6%96%87%E5%AD%97%E7%9A%84%E6%94%BB%E7%AF%89%E6%88%B0







  • 謝謝你介紹這篇文章和我們分享!!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3/27 18:20

  • 給 5 樓的渣渣
    其實光我認識的譯者裡面
    就有幾位會不定時看你的書櫃
    所以你抓錯字發揮的影響力
    可能比你想像中大喔 :)
    不否認,出版社是最後的把關者
    但如果源頭(譯者)盡量減少錯字
    對減少成書的錯字量,也是有幫助的
  • 大概是因為我的發音吧,
    我就是那種第一句話聽起來好像在日本待很久的人。
    上次去關西時還被店家問我是不是日本人。後來在車站問站務員電梯在哪兒時,對方批哩啪啦講了一長串,我只能很汗顏的請他再說一次...
    對方很親切告訴我很多資訊,可我的聽力卻太差了>"<......

    不過只要跟我講上幾句,就會知道我的日文用字其實很簡單:P
    談不了太深的話題.....很快就會漏餡兒XD。
    而日前受到了某些打擊>"<,有打算回校園當老學生...

    總之,依目前的資訊發達情況,我覺得個人的努力成分很大。
    在國外唸書對於口說或聽力等偏口譯的方面應該是比較有幫助,

    但筆譯的話,以我的感覺來說,小說當中有時候會有些知識是我們根本沒想過的,就算在日本住個十年說不定也碰不上,因此不管有沒有出過國,愚女子如我,應該本來就不知道:P

    而且語感的掌握,本來就很困難,這不只牽涉到日文程度,更牽扯到中文吧。
    其實很多時候日文如果只是聽過去,對於唸了幾年日文的人來說,意思是差不多都能理解的。
    但是要換成近似的中文,卻不如想像中能做連結呀。
    恩...這種東西有時候是需要靈光一閃的,多閃幾次大概就會比較通了吧。
  • 是啊,有心學習最重要~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3/28 11:52

  • 語感的東西我覺得真的要靠的是中文的累積,畢竟語感已經無關翻譯精準度的部份了,而是將原文書籍中的角色或者是作者表露的氛圍透過翻譯表露出來。除此之外也牽扯到翻譯者本身對語文的敏感度,我想語感很難靠留學或是翻譯學習提升,能提升的只有多閱讀增加自己的感性並轉換到對自己的翻譯作品當中吧。
    (這僅僅是本人的拙見,若有得罪之處還請見諒)
  • 不會得罪啊,
    大家都有不同的意見或是看法,
    才是正常的嘛,嘻~~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3/29 11:13

  • 可能是之前話說得不夠清楚吧,引用一下傅月庵先生的文章

    《標準(size)只是一個起點》
    Just Do It (2000-11-09 10:51:54)

    從某一個角度來看,翻譯也是一種創作。既然如此。那麼我們或許可以相信︰

    1. 那最完美的「創作」,如今還在努力掙扎誕生中。
    2. 今天我們所有的討論都是一種有益的「催生」。

    然而,正如小讀者所言,一種尺寸是無法適應所有需要的。蠹魚頭非常同意不同類型的文字,必須有不同的翻譯標準。說明書(像食譜、如何DIY?)之類,我未必要求通暢,卻一定要清楚明白。要不,可能會讓我花幾百大洋買回來的材料,做出一鍋誰也看不懂的墨汁湯;大眾文學(像一般推理小說、運動文學、通俗文學)之類,我的要求則是「不要錯!」,中英名詞要對得上,故事情節不要搞擰了,胡亂讓死者復生,生者歸天。只要能掌握住原書「好看!」關鍵,「風格」一事,我很主觀感覺,無傷大雅,能做到最好,無法達成也就算了。

    最後一類是「純文學」或「非小說經典作品」,尤其是詩,如果不能把原作風格掌握住,那樣的譯作其實不算及格。因為作者在寫作時,世人在評論時,作品的用字遣詞、風格神韻都是自我要求也是評論標準的一部份,只求清楚明白不要錯,實在是對不起人哩。

    回到老標準,用嚴復「譯事三難,信達雅也。」來看,也是先求「信」(不要錯),再求「達」(講得清楚),最後才是「雅」(風格如實呈現)。不同的類型閱讀,或許也可用這不同的標準去看待,否則,要求《企劃書》的翻譯標準跟《笑忘書》一樣,那豈不是太扯了!?

    附記,當然,我也承認存在其中的最大問題,文學就是文學,怎麼去分「大眾文學」跟「純文學」呢?既然不易分,那又怎麼知道該以何種標準去要求哪一本書呢?關於這點,蠹魚頭很阿Q的想法是,正因為這樣,閱讀才是可累積,有趣味的。因為你非得被欺騙上當,看過一大堆爛貨後,你才會新書一入手,立刻知道該用何種標準看待這本書?甚至翻上兩頁,立刻知道這個譯者行不行?——任何行當的標準都只不過是一個起點,總還要加上「經驗」,那才能成為行家的護身符哩。呵呵~

  • 對英英辭典頗有研究的George Chen先生,對翻譯也有獨到的見解,容我拾人餘唾,引用他
    的兩篇發言。


    1.接下來一個問題,翻譯一定要用英漢或漢英辭典嗎?我自己是沒這習慣。以英翻中為例,我個人大概不太能同意「最后都在跟自己的漢語量。英語理解反倒不成問题了。」這樣的意見。

    我提供蔡思果在一九八二年出版的《翻譯研究》一書為參考。該書開宗明義就說「譯者最大的敵人是英文字。」而根據我的觀察,市面上翻譯書籍的失誤,十之八九都是看錯英文。或許我可以這樣來看待這個問題,漢語能力牽涉到的是優劣的區隔;英文能力所引發的則大多都是對錯的大問題。個人觀點,提供參考。

    我翻譯時的處理方式,看懂英文,然後以自己的語言寫出中文。所以我有大量的英文辭典,以及中文辭典,卻沒有英漢辭典。
    on 15 Dec 2005 at 3:28 pm <看圖說故事>


    2.我常發現,市面上翻譯的書出現了錯誤,十個有九個可以在詞典裡找到正確的意義,可是還是錯了。出版社翻譯、發行的書本都如此,一般人讀英文的困境可想而知。

    我隨便抓兩個例子讓大家看看,原文書名 The Tipping Point: How Little Things Can Make a Big Difference,作者 Malcolm Gladwell。這本書在 Amazon 的暢銷前五十名超過一年,甚至我寫這篇回應時還在 34 名處。中文譯本書名是 《引爆趨勢》,由「時報文化出版」發行。
    原文:
    At a fashion shoot, two Hush Puppies executives ── Owen Baxter and Geoffrey Lewis ── ran into a stylist from New York who told them that the classic Hush Puppies had suddenly become hip in the clubs and bars of downtown Manhattan.
    中文翻譯:
    公司的兩位高層主管巴克斯特 (Owen Baxter) 及路易士 (Geoffrey Lewis),在時裝秀遇到一位來自紐約的造型師,後者告訴他們,傳統的Hush Puppies 軟鞋在曼哈頓市中心的俱樂部及酒吧非常搶手。

    這裡的問題出在將 fashion shoot 翻譯成「時裝秀」;以及將 hip 翻譯成「搶手」。各位認知裡的「時裝秀」該是哪樣的情境呢?一個伸展台,模特兒扭腰擺臀、婀娜多姿來回走動,台下名媛貴婦、紳士名流仰望欣賞,不時有鎂光燈閃爍。可是英文的 fashion shoot 如何解釋呢,MED2 給 shoot 的定義是 an occasion when someone takes a series of photographs or makes a film 例句:a fashion shoot for a magazine。CALD2 則有這樣的解釋 when photographers take a series of photographs, usually of the same person or people in the same place 例句:We did a fashion shoot on the beach, with the girls modeling swimwear.

    至於中文的「搶手」,中文的說法是「商品暢銷,極受群眾喜愛。」但是英文的 hip 如何解釋呢?MED2 寫的是 modern and fashionable;Collins Cobuild 5 這樣解釋:If you say that someone is hip, you mean that they are very modern and follow all the latest fashions, for example in clothes and ideas. (INFORMAL)。英文的解釋裡沒有「暢銷」、「喜愛」這樣的涵義,翻譯為何擅自解讀?反而是「新潮」、「摩登」這樣的意思不見了。

    像這樣一本書,還在第一頁就處處驚險,很難想像整本書拿來檢驗會是怎樣的結果。總歸一句話,就是沒把英文掌握好。
    on 11 Jun 2007 at 12:40 pm <MED2 初體驗>




  • 很歡迎你介紹其他相關者的意見,
    因為對某一個問題的討論,
    最理想的就是各抒己見,
    也可以讓參與討論的人吸收到不同的看法,
    幫助大家對問題的瞭解更全面!
    非常感謝~~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3/29 11:19

  • 最近有個試譯的機會, 被編輯糾正中文裏攙有日文語法的問題, 才驚覺自己在中翻日日翻中的作業中, 不知不覺地把一些日本語法習以為常了, 除了翻譯後多讀個幾遍外, 大家可有什麼其他好的建議呢?
  • 除了平時多看中文創作的書,
    就是努力在翻譯的時候思考,這句話,中文要怎麼表達~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3/3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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