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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覺得,基本上,會選擇當藝人和選擇當譯者的,應該是兩種不同的人種。當然,我並沒有任何褒貶的意思,只是純粹就工作性質或是集體性格而言。

藝人(或是背後的經紀公司)為了增加曝光率,有時候甚至到了不擇手段的地步。

然而,選擇當譯者的,大部分應該都是習慣低頭做好自己工作的默默無聞型。雖然希望自己翻譯的作品可以受到讀者的喜歡(這應該是基於職業道德,認為自己沒有辜負出版社把書交給自己的這份信任),至於個人,並不希望受到太多的注意(純屬個人推測,如有錯誤……只能說是我太孤陋寡聞)。

因為,譯者受到注意時,通常……沒好事?

前一陣子發生了一件事,某位日文譯者被「打」了,不,正確的說,是她和別人合譯的書籍遭到一位不願具名人士的撻伐。我不認識這位譯者,但我「認識」她的名字,知道她是一位非常有經驗的譯者(光從博客來可以查到的書籍,就知道她從事書籍翻譯工作已經十幾年了)。聽一位曾經和她合作過的編輯說,她是一位很敬業的譯者。

看過那篇「打人文」的圈內人(日文譯者、懂日文的編輯、讀者……),或許內心對那篇打人文章的內容有自己的看法,但對一般讀者(或是其他語言的譯者)來說,對那位(那兩位)譯者留下的印象也許就是「喔,就是上次被打的那個譯者」。最令譯者擔心的,恐怕就是其他原本有意和她合作的出版社會因此打退堂鼓。

所幸有另一位曾經和她合作過的編輯仗義執言,肯定了她的工作態度和專業,減少了一部分的傷害。所以,我覺得那位譯者或許可以感到寬慰,因為,還是有人看到妳的努力,看到妳的專業。

女為悅己者容。譯者和懂得欣賞自己、肯定自己的出版社合作,才能擦出美好的火花。

當然,提醒想要邁入翻譯這一行的朋友,身為譯者,可能要做好類似的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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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綿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