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曾經提到,有些很「本土話」的字眼很傳神,但因為和我合作的幾家出版社所出版的書籍還在香港等其他繁體中文地區發行,所以,有時候經常不得不「割愛」,退而求其次,改用「正確」卻少了那麼一點意境的中文詞彙。
當時,有譯者朋友要我舉例說明,我一時想不起來,答應以後想起時,會在部落格中提一下。
前幾天,我還真的想起這件事。於是,就在這幾天翻譯的時候稍微留意了一下,發現有幾個字眼可以作為例子加以介紹。
比方說,「摃龜」這個字眼。
日本有彩券、跑馬,當然也會不時的在小說中出現。尤其在書中的人物對話時,翻譯成「啊,又摃龜了!」感覺可以更加襯衫(是襯托,唉,錯了那麼久,才發現自己選錯字,各位一定容忍很久吧~~我用的是舊倉頡法)人物的特徵。
但是!
「摃龜」是台語,查教育部的國語辭典也查不到這個字。出現在中文譯本中,總不能再給中文加一個譯註吧。所以,經某位編輯的指點,只能棄而不用。
不過,並不是所有的台語都不能用。曾經有一位編輯指導我,有些可以「望字生意」的詞彙,不妨嚐試使用在譯文中,有時候可以使譯文更活潑(當然必須視作品的內容而定)。還有另一個決定能不能用的標準──就是去教育部的國語辭典網站查一下,如果有收錄,應該就可以放心大膽的用。
另外,還有以下這些──
霧煞煞(不知道可不可以用)
鬱卒(但可以改用鬱悶)
剉著等、脫線、歹勢、甲意、白目、豬頭(我不敢用)
讚、優(應該可以用吧)

還有哪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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