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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網路上對某本日文翻譯書的一篇評論提到──書中的人物對話時,竟然沒有使用引號,可見譯者和出版社沒有用心!
讀者大人,冤枉啊~~!
雖然那本書不是我翻譯的,但其實我自己在翻譯的時候,也曾經遇過相同的問題──日本的標點符號使用方法和中文不同(突然想問,那英文到底怎麼樣?標點符號的用法,是全世界統一的嗎?)
日文對話時,有時候會用引號,有時候不用。
兩者有什麼差別?
關於這個問題,我請教了前輩的朋友UFO教授(前輩,這個問題不會太丟妳面子吧?)
引號的問題,教授的回答如下──
表示人說出來的話或者台詞時用引號,其實這是一個原則、基準而已,不一定是每個人都會遵守。有沒有用引號,並沒有太大的差別,用引號時,可能比較強調。

另外,綿羊發現,日語對話時,好像沒有在用冒號。對話的結尾,基本上也沒有用標點符號的習慣。
比方說,「啊,我知道」
於是,譯者就會自己加上一個句號,當句末有疑問詞時,自動加一個問號。有時候,句末雖然沒有疑問詞,但根據上下文的意思,顯然是疑問句或是反問句時,也會加上問號。當然囉,感情表情強烈時,就給它來個驚嘆號。
所以,各位在看日文翻譯書中的對話時,句末的標點符號大部分都是譯者「添油加醋」上去的(因為,偶爾也會在句末看到一個問號什麼的,總之,凡事都沒有絕對嘛)。
之前,就曾經有一位編輯寫信和我討論過這個問題(這是一年前的郵件,我懶得刪郵件,剛剛從茫茫郵件海中撈起這一封,可能,當事人都忘了她寫過這一封吧,哈,好玩好玩)。
以下內容摘自這位美女的郵件──
對話的部分,日文好像會把同一個人講的兩句話分行寫,但是我覺得中文看起來有點兒彆扭,我想,能不能以後請妳遇到類似的情形,最好連成同一句?
比如說:
『XXX,』OO說:
『XXXXX。』
變成→→
『XXX,』OO說,『XXXXX。』
或『XXX。』OO說。『XXXXX。』
  這樣好像比較順一點?或者有其它的辦法?

所以,讀者大人,不是出版社沒有用心,也不是譯者偷懶(標點符號也可以算字→變成錢),而是有時候,會有一些考量(至於是什麼考量,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當然,看了讀者這樣的反應,我也會提醒自己,以後,盡可能加引號,讓讀者閱讀更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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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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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文裡也常有『XXX,』OO說,『XXXXX。』之類的,
    但我喜歡把它合併成OO說,『XXX,XXXXX。』
    或『XXX,XXXXX。』OO說,

    除非是句子很長,我實在很討厭看到分段的說法,這是我個人的癖好。
  • 原來英文也有類似的問題~~
    不知道是不是受日文標點影響,
    我現在覺得自己標點很弱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3:45

  • 我的做法跟Cindy一樣。有時候,哪一句是誰講的其實非常清楚,根本不可能搞錯,這時我甚至會把OO說直接省略。又有的時候,句子實在很長,我會把OO說放在和原文一樣的位子或調到開頭的地方,以防讀者邊看邊猜到底是誰在長篇大論。
  • 如果有人去對原文書,
    會不會覺得譯者沒有"尊重原著"啊??
    我真的得了"譯者被害妄想症"!!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3:47

  • 我一定是加油添醋得緊的那種譯者。

    之前翻過一套書,裡面的人稱會跳來跳去。
    有的時候段首出現個「......」,就表示接下來的內容是某個人物的內心想法,
    但因為它又不是全書第一人稱,
    我覺得讀者一定會看得霧煞煞(我自己雞婆的以為啦),
    所以我會加個「他心想」「她覺得」之類的,把人稱統一。
    這也是我個人習慣啦,不知道會不會有讀者覺得很礙眼的...@@

    另,最近很多部落格出書,
    我覺得連日文原文書的標點符號都亂七八糟用,沒個章法了~
  • 我有時候也會雞婆,
    因為日文很多句子沒主語,
    必須根據上下文去理解,
    如果照譯,讀者根本無法輕鬆享受閱讀,
    所以,就給他補充一下,增加理解~~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3:51

  • 逛部落格長知識

    原來日文會這樣哦?
  • 會耶,所以,日文譯者比較辛苦吼(嘻嘻)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3:52

  • 標點符號的問題真的很大。
    在日文裡,對話不用引號的情形很多,尤其是「用心」的作者想要做某種區別的時候,有時還會用〈〉來代替引號,──更是常見,有時也沒有任何符號,就像一般的敘述一樣。作為譯者,實在很難把不是引號的地方通通改成引號,因為文章裡所有的符號,代表的都是作者的用心。
  • 對,對,之前在翻譯"本格小說"時,
    還曾經為標點符號,
    特地請教編輯呢!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3:53

  • 身為讀者

    我可不可以講一下"普通"小讀者的心聲?我們可是從一開始就不懂日文買翻譯小說來欣賞日本作家的作品喔!所以大家能接受的還是中文的表示法,並不是說要完全仿中文標點還是日本標點,而是日文的寫法要是完全照翻,我看小讀者們基本上就會看得很辛苦。我們又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真的需要把句子連起來才能懂,不然好好一本小說會被看成推理小說(推測這是誰講的話阿~~~)。

    只是小讀者的心聲而已。那種會對原文書的應該很強吧!別給我們這種懶人或是不懂的人找麻煩阿~~~完全日文方式真的會讓我看到吐血。(因為我看翻譯小說是中文邏輯阿~~~)
  • 讀者老大,妳的意見我們會接受,
    只要不對我們發脾氣就好~~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5:41

  • 我好像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因為都會自動轉換成中文的標準標點符號。

    大概是自己平常有在寫小說,所以小時候﹝?﹞就認真研究過每種標點符號的用法。

    翻譯的時候常常也是經過考量之後,自己主動加上新的標點符號。

    雖然日文原版可能沒有,但是我有自信認為加上之後可以讓讀者看得更明白,或者是表達出更完整作者要營造的閱讀節奏或氣氛。

    所以就算都是擅自妄為,也都沒有接到編輯的抗議過﹝讀者抗議應該更沒有,因為沒翻過啥會大賣的書orz﹞。

    以一個唸中文七年的人的立場來說,當然希望所有用中文表現的文章都能正確使用標點符號,

    不過這一點好像越來越變成癡心妄想了﹝目光遙遠﹞。
  • 果然是中文系~~
    強喔,強喔~~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6:05

  • 有的出版社對於標點有統一規定。
    像有個出版社,不接受
    「xx,」我說,「oo。」的用法。
    他們認為第一個逗號要改句號,第二個逗號要改冒號。
    但是這是各出版社的習慣不同。

    不過,標點符號本來就是為了方便閱讀使用的,所以該標清楚的,我覺得還是不要省略得好。
  • 原來出版社還有這種規定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6:13

  • 嗯,日文小說確實常有這種情形。
    如果甲乙分別是男女的話,對話時,用語不同,可以直接看出何者是男,何者是女,但翻成中文時,就不是那麼明顯。所以沒有註明是誰說的話,可能還真的搞不清楚。
    另外,有時候還會會出現,╳╳人心想……的這種句子,如果心想後面的句子太長,我會幫它加上「 」,這樣比較明確。
  • 沒錯,沒錯,
    這也是我的疑問,
    心裡想的內容,到底要不要加引號呢??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6:32

  • 夏靜別擔心

    夏靜別擔心。譯者要用心於原作者的用心,所以想在標點符號上要替原作者做某種程度的保留,但也要替閱讀譯作的讀者用心,使用讀者容易了解的標點符號,讓讀者能順暢地了解譯文。尤其是後者,絕對是譯者的責任。當魚與熊掌難兼得時,好像是後者比較重要的。
  • 前輩的回答果然讚~~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6:34

  • (我快累死了,但這話題我很有興趣,所以上線講一下看法)
    我覺得標點符號也是語言的一部分,所以翻譯的時候,
    在不破壞原文結構下,「翻譯」成中文圈讀者看得懂的標點,應該會比較妥當吧。
    但話說回來,最近超多網路結集成冊的日文書,
    除了標點符號用得超複雜外,還有一堆網路符號咧~~(有時候外國人還未必看得懂)
    只能說,出版物日漸多樣化,我們這些敲鍵盤的譯者有時還真的會被逼跟著一起進化。
    PS.不過也有些作者的標點使用邏輯真是讓人猜不透啊...

    一個月交兩本書真的會死人,救命啊~~那個誰誰誰這個月要交三本,怎有時間更新部落格啦!!
  • 妳是說lica,
    她沒更新吧??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6:35

  • 一、我推清華姐的說法。
    二、我認為標點符號很重要,但,有沒有引號真的不重要(如UFO教授所說)。因為引號全都齊頭時,看起來很舒服,可是,夾雜在一段描述中高來低去時,會破壞畫面,我是視覺派(編輯大人,不要封殺我啊),無論如何都要想辦法減少那種情形。或以破折號帶出內心想法、或以語氣讓讀者清楚看出是故事人物的內心獨白,或換行不加引號、或換行加引號,萬不得已時才會在一大段描述中加引號(夠龜毛吧)。
    而且,有些輕小說如果合併成『...,』XXX說︰『....』,就沒剩幾頁啦,編輯也會很頭大。
  • 所以,結論是...
    如果有比較複雜的標點符號,還是要問一下編輯怎麼處理?
    前輩,中間那一大段怎麼像是繞口令??
    我要繼續煎帶魚去~~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7:45

  • 嗯,這個討論很有趣喔!

    我很支持 "讓讀者能順暢地了解譯文,絕對是譯者的責任。" 這句話耶!
  • 所以說,聽前輩的話,
    受益無窮,對吧??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9:14

  • 英文小說裡滿常出現『XXX,』OO說,『XXXXX。』的句型,第一次碰到的時候我都會問編輯大人,他們偏好怎樣的處理。
    我得到的答案是"跟著英文走"。所以我想,他們不是認為目前台灣讀者已能接受沒有冒號帶出的引號、能夠接受外式對話形式,就是之後會自行更改吧。

    書出版後,答案是前者。而且外面賣的書很多都已經依照這種形式了哩。
  • 原來英文中也有,
    我看英文小說(中譯本)時,
    從來沒有去注意過引號的問題耶~~~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9:17

  • 這裡也有相關的討論。
    http://b-oo-k.net/blog/blog.php/2006/131
  • 謝謝cindy的分享~~~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19:38

  • Private Comment
  • 關於這種--->「XXX,」OO說,「XXXXX。」
    我是採取保留的態度,我總覺得作者是想讓句子停頓一下,所以才會故意將”OO說”夾在中間,
    (題外話,我用的是倉頡,在留言板都沒辦法直接打「」耶,所以都用””代替,有辦法打出來嗎?)
    不然日文大可以用「XXX,XXXXX。」、とOOは言った。
    至於「XXX,XXXXX。」、とOOは言った。<--這一種,我就會用-->OO說:「XXX,XXXXX。」的形式
    但日文也可以沒有引號,直接....、とOOは言った。
    這種時候,我就會用”OO說,XXX,XXXXX”
    但日文又有XXX,XXXXXとAが言って、B又怎樣怎樣~~
    這種時候,我就會用”A說:XXX,XXXXX;B怎樣怎樣~~
    --------------------------------(我是分隔線)
    看到這裡,大家有頭昏嗎?我是有一點,很想翻桌的感覺,日文怎麼那麼麻煩啊!!

    但是呢,任性的日本人還不止如此,
    我還有遇到...譬如錄影帶中的對話是用<XXX,XXXXX>
    有時候又用--XXX,XXXXX<---這種中文也有,倒沒問題
    還有一種內心想法...直接就用”XXX,XXXXX”<--用英文的””

    我曾想用粗體字或標楷體解決<>或””,但又覺得...這是作者故意和一般對話的「」作區別...
    所以到最後,還是想”保留”....讀者大人別罵我呀...
  • 哇,整篇都是XXOO的,頭昏啦~~
    原來你也是倉頡,難怪我想,大家怎麼都打得出引號,我卻打不出,原來是這樣,喔喔喔,其實,我現在只要覺得可以加引號的,
    都會加耶(不是為了騙稿費),但有些情況,加了好像有點突兀,比方說,前輩在前面提到的,在段落中間的~~~
    反正,隨機處理啦~~(完全沒招)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20:34

  • 話說煎帶魚,要不要先醃鹽巴啊?
    有人說魚先醃了會變硬,可是,後灑鹽巴又不夠入味。
    還是說只要帶魚夠新鮮,後灑鹽巴便可以吃出原味?
    可是,有些帶魚本來就有鹹味,總不能先洗去鹹味吧?
    唉,怎麼跟如何處理引號一樣麻煩呢?
    P.S. 突然很想吃帶魚。
  • 來來來,這個我懂~~
    帶魚據說在煎之前再放鹽巴,
    可以吃到鹹味,又不會變太鹹~~
    (這是以前翻譯實用書時學到的)
    而且,只要表面鹹就好啦,
    鹹味這麼入味,妳想害別人嗎?
    PS我今天買的帶魚好亮,好好吃~~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20:31

  • 帶魚沒有鱗片

    帶魚沒有鱗片,所以我不能吃。Orz

    其實逗點不就是停頓一下了嗎,除非有明顯要停一會兒左右張望或欲言又止咬唇拋媚眼之類的,不然我是盡量合併「XXX,」OO說,「XXXXX。」
  • cindy,
    為了安慰妳,我只好說違心話,
    帶魚超難吃的,不吃也罷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22:14

  • 因為翻譯是在寫中文,所以要照小時候學標點符號的標法寫到讀者容易讀,再看出版社的習慣囉.
  • 所以,前輩的指示是:
    要隨機應變~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22:15

  • 講到出版社習慣。
    有人可以告訴我,為什麼某出版社他們家的對話習慣用『』雙引號呢?
    編輯交代,我就照辦。不過還是一整個納悶哩...
  • 這個問題,
    要指名正在跑馬拉松的sophie魚回答,
    我也納悶過,
    據我的前輩說,是該出版社的"習慣"~~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22:16

  • 德文書也很喜歡全書無一引號。雖然大部分的德文書對話時還是會使用引號
    我記得全書無一引號的德文書我至少譯過兩本
    但這兩本書 出現在德文中的對話文法卻完全不同 很有意思
    第一本編輯決定自行加引號 但編輯不懂德文 結果很恐怖 好多地方加錯引號 出版後我才看到 嚇得直冒冷汗 不過做完那本書編輯也離職了
    一本則是原汁原味 中譯本完全沒有引號 但很多朋友反應看不懂 哈 所以 加不加引號好難啊
  • 這麼說,我們的距離又近了一點~~
    那位編輯是被那本書氣走的嗎?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2 22:17

  • 希望不是
    我記得是個很認真又很客氣的年輕男孩子 不過好像剛入行 也許是看清楚出版界的「錢」途 所以回頭是岸了
  • 年輕人果然比較有遠見,哈哈~~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3 15:17

  • 帶魚沒有鱗片?????
  • 動物大師,有鱗片喔,那個亮亮的就是?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3 15:18

  • 為什麼這討論從引號可以變成帶魚的鱗片... 想說來追蹤討論的我怎麼好像被帶到了一個奇怪的地方....
    ^++++*
  • 哈,就隨便聊啊~~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3 15:20

  • cindy

    Cindy~~

    為什麼沒鱗的你不能吃?
    因為痛風嗎 ?
  • 謝謝清華姐指教,我知道了。
    之前是看到就狂慌張的啦....

    至於帶魚要不要加鹽巴?
    我家都直接煎耶...倒是之前先泡過米酒去腥味
    又香又好吃...
    (我不是故意跳tone跳那麼快)
    (只是看到帶魚,好想回留言喔...)
  • 我是屬貓的,所以,不怕魚腥味,
    泡什麼米酒啊~~~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3 15:21

  • 偶來了,
    會扯到帶魚沒鱗片,是因為我前幾天提到蕁麻疹不能吃沒鱗片的魚。
    跟文章一點關係也沒有(快溜~)
  • 對不起,再問一次就好。
    請問夏靜,帶魚泡在米酒裡不會泡爛嗎?
    還有,請問綿羊,煎前灑鹽巴,不用加酒嗎?
    啊~真的不會再問了。
    還有、還有,請問動物專家frogwitch,帶魚到底有沒有鱗片?
  • 妳已經問了那麼多問題了,
    還說不會再問~~
    我只加鹽,不加酒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3 15:22

  • 貴婦人阿~~~不是叫你把整條帶魚丟到酒缸去啦!拿個盤子,把帶魚切成一段一段,在盤子上排好,上面淋上一些米酒放一下,兩面拍拍,這樣就好啦!煮魚加酒才香的咧~~~

    屬貓的綿羊實在很可怕耶!見識到你的味覺狀態了~~~XDDDDD
  • 煮魚會加酒,煎帶魚不用啦~~(很堅持)
    改天我吃魚頭給妳看,妳就知道我的"功夫"
    這位讀者大人,我從標點講到魚頭,
    您可別生氣啊,哈哈哈~~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3 15:37

  • 不吃沒鱗片的不是猶太人嗎?
    魚鱗是在分類上的魚的特徵,就像有毛是哺乳類一樣,只是它們有可能樣子變樣或從外面看不見而已.帶魚有鱗片啦!只是它細到人的嘴巴不必把它挑出來吐掉而已.
  • cindy是蕁麻疹,據說不能吃沒魚鱗的魚~~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3 20:21

  • 可見魚類都有鱗片嘛!
    Cindy,妳可以放心吃了。
    下次去買帶魚時,我會記得對老闆說:『魚鱗要刮乾淨哦!』(我龜毛)
    謝謝frogwitch(好長的英文,拼錯好幾次)的回答。
    也謝謝夏靜和綿羊的建議,兩種方法我都會試試看。
    帶魚也是門大學問呢(只有我這麼覺得嗎?)。
  • 前輩,九個英文字母而已耶~~~
    帶魚的鱗很香耶,刮掉可惜,
    可能裡面還有什麼營養,
    亮晶晶的,吃下肚後,身體搞不好也會發亮~~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3 20:22

  • 就算是吃螢火蟲,身體也不會發亮啦!看我多盡責,隨時不忘科普.
    帶魚是很有學問的.以前我們班作實驗課,每兩個人要作一[科]魚的骨骼標本,有一組抽到帶魚,就去苦苦哀求老師讓他們換一個也沒人作的[科],可是身體短很多的魚.
  • 夢想破滅!!!

    結果,那個同學有換到短魚嗎??
    帶魚的眼睛也很好吃~~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4 10:54

  • [蕁麻疹,據說不能吃沒魚鱗的魚]是哪個醫生說的???
  • cindy說的~~(嘻嘻,不是我,不是我)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4 10:55

  • 他們有換到短的魚.
    因為我們作骨骼標本時,都要把魚拿去蒸,然後邊吃邊把魚骨頭挑出來照原本的位置放在一旁,再一根根的泡藥水作處理等等.通常都會掉幾根骨頭,所以作一個標本要重買好多次的魚,吃沒有味道的魚肉.....
  • 其實,可以把蒸好的魚乾刮下來,
    炒成魚鬆~~
    不然,沒味道的魚,還真不好吃耶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4 12:19

  • 唉喲,那時才大二耶,沒人那麼賢慧也沒那種時間.我們要考試的時候還連便當都帶進有福馬林的實驗室,邊看標本邊吃到被老師罵出來說我們找死哩
  • 哈哈,這是賢慧喔,真開心.
    可惜,我也沒那個時間,小時候看我外婆做過而已~~~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4 13:58

  • 喵~我也要岔題

    為什麼我們就是做「鳥類骨骼」標本呢.....
    帶魚的比較好做啊!!!!

    上週(11/10-11)騎腳踏車到新竹峨眉,路上風景真的很漂亮!!
  • 鳥肉比較好吃吧,嘻~
    那天看到電視上報導,台中的不知道哪裡有一片花海,好想去~~~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4 14:01

  • miao不要哀怨,你們[只]有作鳥類骨骼.我們是從軟骨魚(鯊魚)作到硬骨魚,青蛙,烏龜,鳥類作到哺乳類的.只是因為綿羊在煎的是魚所以我只講魚而已.
  • 哈,我今天有去買蝦...和牛肉!!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4 15:31

  • 現在是怎樣,要繼續討論蝦跟牛肉嗎?
    我比較想討論剝皮魚耶。
    剝皮魚之所以叫剝皮魚,是因為在海裡就被其他魚剝了皮嗎?
  • 吼,妳才笨哩(終於報了一箭之仇}
    海底世界哪那麼色情~~
    當然是剝了皮才能吃的魚,
    才叫剝皮魚啊,
    而且,我有剝過喔,那種皮,好像薄薄的橡皮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4 16:54

  • 怎麼看青蛙巫婆講得都好好吃
    青蛙可以做三杯田雞
    烏龜做鱉鍋
    鳥類用燒烤的方式比較好吃
    鯊魚害我想起了鯊魚煙
    唉....一邊看一邊流口水
  • 妳純粹是因為肚子餓,
    想吃晚餐了~~~

    不然,大前輩會猛搖頭,
    她在講學術,我們只想到怎麼吃她的研究課題,哈哈~~~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4 16:56

  • 台中的花海是不是新社啊?
  • 對!!
    昨天才聽就忘了~~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4 20:38

  • 習慣了英文的標點符號後
    這次在翻譯的時候也遇到類似的問題
    第一次的稿子拿回來全部被編輯給改過一遍 (臉紅)
    我想讀者還是習慣中文的標點符號方式吧
    所以儘可能的還是照中文的方式來標會比較容易看得懂
  • 被大家一說,我更擔心我的標點了~~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4 21:07

  • 烏龜不能煮鱉鍋,他們雖然是親戚但到底不一樣.我們的鯊魚是放了一星期的舊貨,青蛙倒是被同學們逼著不能麻醉要用脊椎穿刺,才能在下課後煮來吃呢.
    剝皮魚叫作[皮剝魨]啦
  • 貴婦前輩,看吧,同樣是喜歡跑菜市場,
    我跑得比較有心得喔,
    動物專家前輩,您說是吧?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7/11/14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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