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宅女或許已經多年,但我是在前幾天才驚覺這個重大的事實。

最近,迷上了一件事。前一段時間,趁假日爬山的時候,摘了一些鳳仙花的種子(不是採路邊的野花,而是乾脆帶「野種」回來,哈哈)回來後,準備了好幾個花盆開始栽培,希望有朝一日,陽台上可以有花團錦簇的感覺。

播種的一個星期後,花盆裡開始陸續冒出嫩芽。於是乎,我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不是上廁所,不是洗臉刷牙,而是蓬頭垢面的走去陽台,看花盆裡的幼芽有沒有長大,有沒有長出新的芽。

幾天前,當我自得其樂的在計算花盆裡的幼苗數量,用數位照相機記錄時,腦袋裡閃過一個字眼──宅女。

細想一下,發現我和宅女之要件的符合度相當高耶。

(1) 不愛出門。以前,接到有人找我口譯的電話時,總會欣然應允。因為,

可以把自己打扮一下,出去換換空氣。慢慢的,接到有關口譯的詢問,都會婉言拒絕(這段過程心情的演變,日後另文稟報)。如果冰箱裡的庫存量夠多,不需要出門買菜,我可以一個星期不出門(倒垃圾是大獅和小獅的工作)。

更可怕的是,對我來說,連女人都愛的逛街也逐漸失去了以往的那種致命吸引力。

曾經有一次,在電視上看到天海祐希(我的偶像!)穿的白色褲裝很漂亮,第二天就去逛遍新光三越、SOGO、京華城,花了一整天的時間,竟然都沒找到我心目中想要的那一款,真是火大到了極點,覺得逛街實在是傷心傷身又傷荷包的事。買不到想要的東西傷心(想一想連逛七個小時都沒收穫,就知道有多慘了),買到了又傷荷包(接下來幾天的工作效率往往比較高)。至於傷身嘛,像我這種不常出門的人,逛一次街,必定要走到兩腿發直才肯回家。第二天,就坐在電腦前,在打字的空檔,不停的揉小腿。

(2) 熱衷於某種次文化。對我來說,當然是翻譯,推而廣之,就是看書吧,

幸好我翻譯的不是漫畫(次文化),也不看漫畫(因為太缺乏想像力),不然宅女指數可能飆到更高。Sorry,sorry,我不是說翻譯漫畫的譯者是宅女啦(漫畫女王芸,如果妳有看到這篇文章,絕對不是說妳喔)。

(3) 邋遢。為了顧及形象,我當然不能說自己邋遢,只是很隨性。在家的時

候,鼻子上架著一副黑色老學究眼鏡,當然不會化妝,也不會吹頭髮(但有梳整齊)。之前我買了一瓶定型髮膠,用了兩年還沒用完。身上穿的是輕鬆的居家服(不是睡衣喔)。用小獅的話來說,「媽媽在家的時候和出門的時候好像兩個人」。對此,我不願置評,只能說,小獅很聰明。

性格決定一個人的命運,不是環境逼人,當「宅女」是我的宿命,反正嘛,我樂在其中。

有一點倒是要聲明一下,我的性格一點也不灰暗。

我是開朗宅女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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