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聽青蛙前輩說,當年她在翻百科全書時,曾經為很多外來語取了譯名,之後,大家也就跟著這個譯名使用了。
最近接觸了一本和非洲文化相關的書,對這個問題的感觸特別深。比方說,一些非洲國家的譯名就是如此,坦桑尼亞為什麼是坦桑尼亞,而不是「攤商尼亞」,蒙巴薩為什麼不叫「摸把爽」(純粹胡思亂想,輕鬆一下,沒有對國名、地名不敬之意),就是因為已經有很多譯界前輩已經「先搶先贏」,不,應該說是先動腦筋幫大家想好了。
英文譯者應該比較會經常遇到這種取名樂趣。因為為書中每個角色取名,也是一個很大的學問,除了約翰、瑪莉這些已經被「搶」掉的譯名以外,還是有很多機會成為很多譯名的「親生父母」。
相較之下,日文譯者在這方面的揮灑空間就比較小,除了遇到原文中用平假名或片假名(通常是外來語的譯音)表示的名字(包括人名、物名)以外,幾乎都只能直譯。可是,反過來說,也因此不需要傷太多神,節省一些腦細胞。
不過,當那本非洲書中提到一些食物或是當地交通工具的名字時,在網路上查不到被人「搶先」的跡象,所以,就絞盡腦汁想了幾個沒啥創意的名字。還有一個譯名,原本其中的一個字是「遜」,但打字的時候不太順手,就乾脆改成「森」了(我是用倉頡輸入法),這種時候,就覺得自己掌握了這些名字的生殺大權,小小地得意一下。
之前提到書名的翻譯,今天早晨收到編輯一封信,說有一本書即將出版,暫時決定將書名更改,新的書名和原本的書名相似度不到百分之五十。
如同即將在今天出版的《情路九號》,如果中文書名比原文更能夠襯托小說的主題,發揮畫龍點睛的效果,不是皆大歡喜的一件事嗎(在之前的文章中就提過,這個書名不是我譯的,絕無搶功勞之意)?
翻譯的時候,必須對內容忠實(但這僅止對譯者而言,出版社應該有權利刪減某些內容),但有時候在書名的部分不完全原汁原味,稍微「脫序演出」一下,反而對詮釋作品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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