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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這個部落格一年,今年去報名參加了「華文部落格大獎」,經過初審,順利入圍了「藝術文化類部落格」。
不過,「藝術文化類」入圍的有三百六十八個部落格(是所有分類中入圍人數最多的),在總共入圍一千個部落格中,佔了最大的比例(有的分類只有十幾人入圍),所以,初審入圍,只是代表「嗯,這個部落格......還ok」的意思吧。
總之,因為主辦單位規定要寫這樣一篇昭告大眾的文章,所以,就擠出這幾句很沒營養的話。
(啊,是不是應該寫一些稱讚主辦單位功德無量,為促進華文部落格付出了很大的心力,造福華人世界......之類的話,才顯得比較有誠意?)
謝謝小薰的提醒,不然,我還以為只要貼一張貼紙就ok了,根本沒看到還要寫這篇文章。總之,我入圍了,我入圍了。
主辦單位,我有寫囉~。既然「內容、長短不拘」,所以,這樣也算符合要求吧?
剛才又收到中時部落格編輯的一封信,證實入圍者要做三件事:
1 張貼入圍貼紙(現在才發現,我原來的貼錯了)
2 附 上連回活動首頁之超連結(我上面連的那樣應該算吧)
3 發表入圍宣言(非要大張旗鼓就對了)
否則就會被視為棄權論~(啊喲,好啦,我照做就是,雖然不知道做得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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