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做了一個夢,某編輯打電話給我。在電話中高興地告訴我,我翻譯的書賣出了簡體版(但其實我和她合作的那本書連台灣都還沒有出呢,也許是因為那天我們有在msn上閒聊到那本書的行銷,所以才會連夢裡都希望那本書賣得好)。
不久之前,還和一位資深譯者聊到簡中版的問題。現在不時有繁體版譯本直接出簡中版的情況發生,數年前,曾經有譯者的譯本被對岸的出版社偷偷出版,被該譯者發現後,還去交涉了一番。如果我沒記錯,好像是因為之前出繁中版的出版社倒閉了,所以,該譯者順利為自己爭取到一些權益。
現在都很注重版權,基本上不會有擅自把繁體版的譯本直接拿去出版簡中版的情況。我也有幾本譯書出了簡中版,但不知道為什麼,從來沒有出版社通知過我,都是朋友或是網友在看到簡中版後,發現是我的名字後來告訴我,還有大陸的讀者特地寫信來問我(所以,代表上面也有印譯者資料嗎?我記得大陸出版的翻譯書,譯者只有名字,沒有譯者簡介之類的)。
繁體版的譯本能夠同時賣到對岸,照理說,應該是一件高興的事,為什麼沒有出版社願意通知譯者呢?
那天和朋友聊天的時候,討論出幾種可能。
第一,出版社方面想,反正譯者拿了稿費,合約上明文規定版權賣斷,當然和譯者無關。其實也不能這麼說,就好像女兒出嫁後,如果喜獲麟兒什麼的,不還是會向丈母娘報個喜嗎?
第二,出版社擔心告訴譯者後,譯者動邪念,想要分一杯羹。問題是合約上明文規定,譯者把譯文交稿,拿了稿費後,從此斷絕關係。譯者憑哪一點向出版社要求分一杯羹?
第三,就是出版社太忙,根本沒時間理會譯者。這個嘛……
從我們譯者的角度,只能想到這幾個可能性。
其實,很久之前,就有譯者網友希望可以討論一下這個問題,但我想說的是,我要的不多,只要告訴我一聲,送我一本樣書留念,這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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