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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冬陽先生的部落格「推理評論場」看到一篇譯筆好不好,誰知道的文章。

身為譯者,經常會思考這篇文章中所提出的問題,中文閱讀順暢和翻譯品質是否能夠畫上等號?

出版社將書發給譯者翻譯時,雙方要簽一份《委外翻譯承攬契約》。我以前曾經在某家出版社的合約書上,看過「忠於原文」這四個字,但我剛才翻了一下目前和我合作的幾家出版社的合約,發現已經沒有這幾個字了,可能是這已經成為出版社和譯者雙方的基本常識,也就無需贅言了吧。

所謂「忠於原文」,就是不能加入自己的想像,天馬行空的揮灑,或是遇到不會翻譯的就直接跳過。

我相信每位負責任的譯者都會力求在尊重原著精神的情況下,將另一種語言的文字轉換成通俗易懂的中文。所以,問題不在於用字的差異,而是是否符合作者想要表達的意思。

比方說,某些時候,的確會遇到一些按照原文正確翻譯時,會讓中文讀者看得一頭霧水的內容。這種時候,或許就需要在體會、理解作者想要表達的精神情況下,稍微加以調整。

前幾天,編輯小法我和討論一句文句的翻譯。

按照原文的意思翻譯,就是──做著歷史大夢的人,必將遭到膚淺年表的復仇。

小法在編輯過程中,發現這一句話感覺好像有看沒有懂,不知道到底在說什麼。於是,我們在討論之後,決定改成「想要留芳千古的人,必將遭到流逝歲月的復仇。」

書籍的翻譯不像是高中英語的英翻中考試,沒有所謂標準答案。尤其當內容的文學性越強,翻譯時所使用的詞彙不同時,就會形成經過譯者咀嚼後的內容(但意思應該八九不離十)。

不要說面對相同的內容,不同的譯者會翻出不同的味道。我相信同一個人前後兩次翻譯相同的內容時,也不可能完全一模一樣。

通常,譯者對作家的寫作風格、用字習慣越了解,就越能正確把握作者想要表達的意思。所以,當翻譯同一位作家的作品時,更能夠得心應手。皇冠在出版松岡圭祐的《千里眼》系列和《魔術師》系列時,我就主動積極爭取。我相信,只要譯者的時間能夠配合出版社的出版時間,出版社也很願意這麼做。

另外,我認為了解出版社的態度也很重要。當我和某家出版社初次合作時,通常都會請教編輯,出版社方面是希望在最大程度上尊重原著的內容,還是想提供給讀者好讀的中文(據我個人的經驗,現在大部分出版社都要求後者)。因為,不同出版社的方針不同,就會對譯稿有不同的要求,我這個「翻譯女工」的工作,就是按照「客戶」的要求行事。

有人說,翻譯是另一種創作,但那只是在文字上進行雕琢,如果把作者的原意都修改了,恐怕很快會被編輯「打入冷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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