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大家在討論如何向出版社自薦時,認為除了強調自己的專長以外,還可以附一篇自選的翻譯作品,讓編輯更了解自己的文字特色。
之前有一位朋友寫信問我,如果要寄自己的試譯作品時,大概多少字的內容比較理想?如果節選作品的其中一個部分,是從第一章開始翻譯比較好?還是從第二章、第三章開始比較理想(這位朋友有強調,前提是不會沒頭沒尾,節情告一段落)?
因為我沒有自薦翻譯的經驗,所以,只能憑自己的感覺回答。
首先,編輯給譯者的試譯內容,通常都是四、五頁,以中文字數來說,差不多一千字到兩千個字之間,這應該是編輯的耐心容許範圍,也比較能夠感覺出文字功力。
當然,最好譯到情節告一段落的部分,不然吊編輯的胃口,可能沒有好下場吧(或者說,可以逆向操作,這樣編輯才可以再聯絡?哈哈,開玩笑,不要當真)。
至於要從哪一部分開始翻譯,因為是自行選擇的內容,當然發揮主動權,挑選書中精彩的部分,如果可以順利吸引編輯,不就成功了一半?而且,根據我的經驗,第一章開始的部分,往往很多描寫的部分,也比較不容易抓住文字感覺,所以,不妨從頭開始譯,對作者的文筆有一定的了解後,擷取中間情節和文字比較精彩的部分寄給編輯。
寄自薦試譯稿就像面試一樣,要能夠在短時間內展現自己最好的一面,「第一印象」就顯得十分重要了。
不知道各位前輩或是編輯朋友有沒有可以補充的?
Ps.不知道繼上次的某一篇文章導致多位編輯收到一堆履歷之後,這篇文章貼出之後,接下來這一陣子,編輯會收到很多自薦的試譯稿?不過,也許苦於找不到好譯者的編輯,可以從中挖到寶。
三腳貓的這篇關於自薦也很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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