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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陪考,趁著大獅在奮戰的時候,我去台北車站附近找了一家美容院洗頭。
因為才九點多,開門營業的美容院不多,隨便找了一家就進去了。
為我洗頭的是一個歐巴桑,她一摸我的頭,我就感覺情況不妙。
她的指甲超尖的,不一會兒,就在我頭上用力抓、抓、抓(鄭重聲明,我前天早上才自己洗過,只是因為自己不會整理,看起來很亂,所以,她那麼用力,絕對不是因為我的頭太油~~)。
洗了將近十分多鐘,整個頭皮都快被她掀去一層,我沒吭半點氣。如果在平時洗頭的美容院,我早就提出抗議了,但因為歐巴桑已經五十多歲,想說她當髮姐也有一點資歷,我應該尊重她的「專業」。
另一方面,我很清楚,我不可能再光顧這家店,所以,也沒什麼好挑剔的。
突然想到,如果以後自己再年長一點,編輯即使覺得我翻譯的譯文已經「不符合讀者的閱讀習慣」,卻因為我已經變成「資深譯者」(純粹是因為年紀夠老!),所以「敢怒而不敢言」。
其實,我向來很樂意接受編輯的指正。因為,一方面可以了解編輯的要求,也可以發現自己的盲點,總之,好處多多啊。
以前在踏入翻譯這一行時,就覺得這是一個可以「越老越值錢」的行業(當然,前提是必須沒有遭到淘汰)。那天看到一篇論文,說口譯員的平均年齡在四十歲左右,幾乎很少有三十歲以下的口譯員(這裡指的是會議口譯,沒錯,就是小工那種層次的啦)。
不過,想要在這一行拗得久,必須隨時了解時代的脈動,不要讓自己落伍而不自知(會不會那位歐巴桑覺得我是和她同年代的,所以不習慣用指腹洗頭,而要用指尖抓、抓、抓?)。
就像本文標題寫的,我洗個頭也可以扯到翻譯,是不是走火入魔了?還是陪考太苦,讓我胡思亂想?
今天繼續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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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綿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