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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很像是演員(當然不是說譯者都是男的俊,女的美啦),但我說的並不是譯者在翻譯過程中揣摩角色,經常一個人在電腦前手舞足蹈地「演」起來的角色扮演,而是說,譯者就像是作者的「本土語言」代言人,作者想說什麼,我們就用中文幫他說出來(想像一下,作者用外文在電腦上打出他的作品。譯者就像在「扮演」作者,只是我們電腦打出來的是中文)。

最高的境界,當然是能夠用中文百分之百地「演繹」出作者用其他語言所寫的內容。因此,越能夠滲透進入作者的靈魂,這個「作者上身」的角色扮演得就越成功。

以前,曾經看到有人談翻譯時,說譯者最好當一個隱形人,應該完全抹殺自我。能夠做到這個境界當然是很好,就像演員,如果演什麼,像什麼,就被認為是好演員。但問題是,人真的能夠抹殺自己嗎?

就好像妮可.基嫚演《冷山》時,雖然外形幾乎不像她,也許說話的感覺也不像平時的她,即使妮可已經完全融入了那個角色,但這還是妮可.基嫚演的角色。

再舉一個例子,湯姆.漢克演的阿甘深植人心,大家都說他演活了阿甘,湯姆.漢克也因此得了獎(我記得好像有得吧)。他的精湛演技或許可以讓我們忘了他是湯姆.漢克,然而,他的外形、說話等屬於「湯姆.漢克」的要素或許可以抑制到最低,但並不能完全抹殺。

如果換一個人,比方說,如果是羅賓.威廉斯(就是演《野蠻遊戲》,下一下棋,有很多野獸跑出來那一部的)來演阿甘,應該會和湯姆.漢克版的阿甘有不同的味道,但憑羅賓的演技,應該也可以演活阿甘(雖然如果我是導演,很想讓喬治.克魯尼來演,不過,他一副聰明相,演阿甘有點太勉強他)。

兩個不同的演員詮釋同一個角色時會有不同的感覺,但如果可以表現出角色的精髓,不就是好演員嗎?也許演員會努力接近角色的說話方式、習慣動作,甚至因為入戲太深,導致情緒走不出來……,但是,還是無法徹底消除原本屬於演員的要素。

演員在扮演某個角色很像譯者詮釋作家的作品。演員在演某個角色時,應該盡可能消除自我的因素,但也不可諱言,有些演員本身的特色(也許外形、身高或是說話的口音等等)會給角色有加分作用。譯者個人本身的要素(比方說,擅長的文體等),有時候不也可以給作品帶來加分效果嗎?為什麼非抹殺自己不可?

況且,既然我們不可能抹殺自我,譯者為什麼不可以像演員一樣,只要能夠演活這個角色(這個角色指作者),把握角色的精髓就算是成功的翻譯呢?

之前,在網路上看到一篇余華談到他對於自己作品被翻譯成外文的看法,雖然他知道在翻譯成外文時,不可避免地會失去某些中國地道的特色,但他透過那些外文的評論,發現讀者都讀到了他想表達的東西。我覺得既然達到了作家想要表達的想法,就是成功的翻譯。

所以,也許翻譯時,並不需要抹殺自己(反正也做不到),而是根據作品調整自己,讓自己配合作品的感覺,就可以稱為「理想代言人」(因為翻譯永遠沒有「最佳」,所以沒有用「最佳代言人」)。

我想通了,終於不必再為自己無法幹掉自己(抹殺自己)而有挫折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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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綿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