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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幾天終於領到退稅的錢(因為在申報時,填錯了帳號,所以沒辦法自動退到戶頭。那天去稅捐處領支票時,還很不好意思地向工作人員道歉,因我一時疏忽,導致增加了他們的工作量,唉!),雖然有人覺得每次領稿費時都被扣百分之十很那個,但我覺得在退稅的時候,會有一種領年終獎金的感覺,很不錯耶(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

稿費是譯者的命脈,所以稿費這件事對譯者就相當重要。

如果交出譯稿,在合約上規定的時間還沒有領到稿費,該怎麼辦?

我會委婉地「提醒」編輯一下,如果是因為編輯工作太忙忘了,通常會很快幫忙補請。或許編輯知道譯者手頭都很拮据,有的編輯還會主動幫忙用急件處理,基本上都不會拖延(我指的是有誠意付款的出版社)。

雖然譯者往往很怕談到錢的事,很擔心去催編輯時,會留下不好的印象。其實我覺得這是不必要的擔心,既然合約上這麼規定,就照著合約走,除非有些出版社習慣性拖延稿費,編輯只能委屈地「配合公司政策」,其實編輯心裡也有一把尺,我之前遇過一家付稿費很慢的出版社編輯,她說,她也覺得公司這樣做沒道理,她小小編輯,也不能有什麼意見。但因為我當初在簽約前,曾經希望她幫我向主管反應,是否可以針對付稿費的日期溝通一下,所以,最後得到了「雖不滿意,但尚可接受」的結果。

每家公司或許有各自的制度,當譯者對某些部分不滿意時,或許可以試著溝通(但不是強勢地指責對方不合理,或是拿出其他家出版社來比較),我通常會請編輯盡量幫忙向主管溝通,但不會給編輯壓力,因為編輯只是扮演中間橋樑的角色,即使沒有達到期望的效果,也不能責怪編輯。

我覺得這種反應意見很重要,因為如果每個譯者都默默接受,資方(出版社)就會認為他們定的合約條款都是大家願意接受的。如果有好幾個譯者同時反應相同的問題,資方即使不修改合約項目,至少也瞭解實際的情況。否則,編輯即使知道公司的某些制度不合理,如果沒有譯者提出異議,應該很少有編輯會主動去和主管溝通,為譯者爭取(可能會有正義感很強的編輯,但將心比心,誰會沒事自找麻煩?)。

反正,即使溝通無效,譯者也不會損失什麼。只要懂得溝通技巧(再三提醒,在溝通、在有求於人的時候,絕對不能咄咄逼人,一副人家出版社對不起你的態度),非但不會引起編輯的反感,認為譯者很「難搞」,反而可以增進和編輯之間的感情。

基本上,編輯知道譯者都很窮,只要不是公司有什麼隱情,編輯通常很樂意在合約規定時間內幫譯者申請稿費,把譯者餵飽,才有力氣繼續為他們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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