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有網友在討論合約的問題,大作家ZEN(打一下廣告,ZEN的《愛情鬼遮眼》已經上市了)剛好提出一個問題,加上我對合約也有一些想法,所以,乾脆來寫一篇討論翻譯合約的文章吧。
目前出版社發書給譯者翻譯時,幾乎都會要求譯者簽翻譯合約。合約的內容大致包括翻譯標的、截稿期、稿費(稿費支付日期)和贈書數量,還有不可洩漏機密,以及拖稿和譯稿品質不符合規定時的相關罰則,基本上就這些內容吧。對了,還有規定譯稿賣斷給出版社。
譯者關心的,基本上只有截稿期、稿費和贈書數量這三項而已(至少我是啦)。截稿期當然沒什麼爭議,就是按照雙方約定的日期交稿就可以,當然,如果遇到特殊情況,比方說,出版社臨時要提前出版,或是譯者臨時有什麼狀況,想要更改截稿期,雙方溝通後,就可以更改啦。
贈書數量各家出版社規定不同,有一本到十本不等,通常會在出版後贈送樣書,有的會在再版時再贈一本(普天同慶?),讓譯者知道自己的書有再版(或再刷),也是一種鼓勵。
最有爭議(?)的當然是稿費的部分,並不是指稿費的高低,而是指付款的日期。有的在交稿後一、兩個月內全部付清;有的是交稿後先付七、八成,餘款等出版時再付;也有的交稿後,等編輯審稿認為無誤後先付一半(如果編輯遲遲沒有時間審稿,那就只能等,所以,彈性大的哩),餘款等出版再付,但如果隔多久沒有出版,就會如數付清餘款。不知道有沒有出版社是全額等出版後才付的?至少我目前還沒遇到(也不想遇到啦)。
如果譯好的書總有一天會出版,即使等一年、兩年,也總能領到稿費,就當作強迫自己存錢好了。但如果因為出版社方面的因素無法出版時,該怎麼辦?大部分合約中並沒有談到這一點,譯者也很少烏鴉嘴地問編輯,萬一不出版,稿費怎麼辦?所以,便形成了模糊的空間。譯者花費了很久的心思譯出來的作品無法出版,本來就很傷心了,如果連稿費也領不到,那簡直心都碎了啊。
我當譯者多年,遇過幾次這種情況。記得最清楚的一次,是整家出版社都賣給另一家出版社了,稿費拖了半年多、將近一年後,也總算拿到了(雖然比原本合約中的時間拖延了很久,但因為情況特殊嘛。況且,那本書後來並沒有出版,所以,很感激那家出版社的負責態度)。
譯者簽合約,往往很少會和出版社方面「談合約」。因為合約通常是出版社方面的「制式合約」,編輯只是「奉命行事」,也沒理由去為難編輯,所以,通常合約寄來了,就簽名蓋章再寄回去。有時候真的很慶幸目前為止,遇到的大部分出版社都很好,付稿費很乾脆,也還沒有遇過據說不少譯者都遇過的「倒帳」(有一次差點遇到),只遇過付稿費不乾脆的出版社(唉,那就甭提了)。
所以,我很珍惜真心對待譯者的出版社(用心就可以感受到),因為,要找到真心相待的合作對象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在立足點對等的狀況下,照理來說應該要銀貨兩訖, 只不過資方和勞方從來都不對等,不接受就沒稿子...... 我是覺得出版社不該以自己作業方便的理由來決定何時付錢啦, 交稿後出版有什麼拖延又不是譯者造成的,這麼做很缺乏尊重。
對啊,所以遇到很體諒譯者,速速發稿費的出版社, 真的願意做牛做馬!!
剛好走到這裡 看到你的標題 我好像不進來 湊一下熱鬧覺得手癢 契約保護誰 ???顯然是保護強勢的那一方啦 通常付錢的那一方就是強勢者 不過如果就翻譯出版契約來說 擁有原創權的人 就是強者囉 連上我剛起步的部落格 http://life8buffet.pixnet.net/blog 沾一下你的光囉 黃姐
amy姐,原來是妳!! 妳開部落格啦,妳的版權經驗,應該可以提供大家很多參考!!
說到合約,通常我也是像綿羊一樣關心稿費、交期、還有贈書數量。最怕的就是票期很久的稿費。 順便提一下自己最近所經歷的合約事件:話說5月中興沖沖地和某出版社接洽了一本英文小說,過程中對方要求我試譯一頁(我翻了2頁交給出版社),隔幾天後就接到回覆要請我承接。 還要求我要到他們出版社去簽合約,說是要核對身分資料。(還好不是基隆-屏東,不然一日遊會很累。) 出版社合約上有條「審查日期」的項目,載明4次審查日期。前3次僅註明完成度35%、70%、100%,最後一次則是潤稿完成並繳交成品。另外還有「驗收日期」同最後一次審查日。連付款方式都很豪氣「驗收完後3天,一次付清現金」。(公司顧問還問我說不知道這樣有沒有問題,需不需要預付款?害我聽了眼睛瞪得老大。) 問題來了,第一次審查時間來臨前一周,與我接洽的經辦通知我要提供修改潤飾後的檔案給社長看。天啊!!!時間緊迫又要翻譯又要修改,事前又不知道對方有這個要求,所以便按著自己的進度翻譯完成初譯未多加修改潤飾。不到一周的時間根本來不及翻完1/3還要定稿;最後跟經辦協調先趕1-2章,其他的後面陸續補給他。得到口頭承諾後,依約於第一次審查日交出1-2章已校稿,同時亦告知完成進度共103頁(1/3進度)。 沒想到才隔一天山河變色,對方便表示停止翻譯,經詢問原因儘以譯文生硬帶過,便請我等候通知。(內心os:我之前給的試譯稿也有1-2章的內容,怎麼那個時候你們沒說譯文生硬!!!???)。 從交稿後到現在整整3周,對方一直表達只願意給3000塊譯費(1-2章約8000字),罔顧我已經完成的其他章節共103頁(已經厚著臉皮、冒著被批譯文文筆不佳的風險,將未修改的稿件寄出),與3周的辛勤翻譯、雙眼死盯著電腦、雙手敲著鍵盤、努力查資料...等等。 更扯的是今天出版社的某新進員工告訴我,她都是要求她的譯者試譯1個完整的章節才談案子的,而且每個跟他配合得譯者都跟她是很好的朋友也配合得很愉快。各位有經驗的譯者,要翻一本書試譯一個章節是常態嗎?因為我的經驗不夠多沒有碰過這種案例,這是譯者普遍會經歷的正常現象? 後來據我側面了解,全公司上下沒有一個員工就連老闆也沒完整看過公司正在洽談的原文書。簽合約的時候老闆出國,公司內部幾乎一問三不知。就連現在要談譯費的事情老闆又出國了。當初跟我接洽的經辦也被資遣了,現在沒有一個清楚整個來龍去脈。事情就這麼懸著...漫長的等待(...泣...) 所以合約到底是保證誰的...?難不成得上法院才知道....(困惑ing)
試譯一章!!?!? 通常好像都是一千字左右吧, 當然,一章可能不到一千字 你現在一定在想,早知道應該收預付款的~~ 希望後續有比較滿意的消息!!
試譯完一個完整的章節才談發不發稿,他到現在沒出過問題算走運吧? 試完要用當然沒問題,試完不用的話要不要發人家試譯費? 試譯的份量要拿捏啊,不然根本是在占人便宜嘛。 就邏輯來說,若交出去的稿子有達到試譯時的水準, 試譯時沒表示有問題,後面就不能以不符標準而拒付稿費, 要中途停止,也該付到譯者做完的章節,否則實在太沒誠信。 像我現在都要求以e-mail聯絡工作才好留底, 不喜歡用電話,到時候沒錄音的話一整個死無對證(囧) 合約是保障擬合約的那個人的(汗) 最差的狀況就是寄存證信函吧,希望你可以協調成功才不用那麼累。
各位鄉親, 不要懷疑,只要是正派經營的出版社,都會願意在合約上註明「最遲應於交稿後X個月內應將剩餘稿費付清」。請一定、絕對、千萬得要求出版社將這一條加上去(如果是制式合約,可以跟編輯談妥後自己用筆在合約裡加註蓋章)。 「X個月」的期限可以訂長一點,但一定要有切確的期限,這是譯者最最最基本的保障,也是很合理的要求。千萬不要相信什麼「沒跟我們合作過所你才會怕」的鬼話! 啥?如果對方堅持不肯加這一條怎麼辦? 上面說過了,這個只適用於「正派經營」的頭家……
謝謝avery的經驗分享, 讓我們為卑微的自己發一點聲吧
我自己是比較站在譯者的角度,譯者靠翻譯過活,沒道理工作做完了,還要等確認或是出書才付錢的。我合作的譯者都是交稿後兩個月內(因為有關帳日的問題)直接一次付清,要討論要修改我想譯者也不至於耍賴或是失聯。 因為現在編輯都太忙,不可能交稿後就馬上看那份稿件(除非本來就是急件),通常進度都是三個月半年後的,新手譯者可能比較吃虧,因為彼此不熟悉,所以要有試譯或者等稿子確認才付錢的情況吧! (可是我自己翻譯也遇過一直沒出書但也沒付清的,拖了一年多才出版才付清的「正派」知名出版社XD)
我也遇過自己有翻譯經驗的編輯, 請款超快的,心裡就會很感激, 這種編譯之間的良性互動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一定會對工作有加分作用的!!
所以這次的合約上完全沒有提到贈書部份,真是失算了. 目前譯稿在校稿階段. 內心有點厚臉皮的想詢問是否有贈送樣書,雖然合約上完全沒有提到. (吐舌頭)
你可以在交稿的時候"順便"問一下, 這是譯者的權利啊~~
*****
*****
美國譯者協會有位譯者成立Payment Practices,可一覽許多客戶的「付款行為」(需付費,但有免費試用期間),在台灣目前尚無類似機制的情況下,除多方蒐集情報外,似乎也只能自己多注意多小心了。 感謝綿羊寫這篇文章,提醒譯者在合約中要注意的事項,省得我們從血淋淋的教訓中學到經驗。
對啊,在合作之前,只能向其他熟識的編輯,譯者打聽一下, 畢竟,有些事也不便這麼大剌剌的寫出來
很感謝綿羊討論關於合約的問題,通常公司內會有法務部,但是譯者一人公司通常對法律條文一知半解... 我的小問題是,依我很少的經驗,談判前期通常只會談到稿費與交稿日,其他條件都等到合約寄來才看到,包括付款日期與方式,但這又是很重要的事情,等到紙本合約寄來,對方已經用好印了,難不成請他們改?(依從前上班時簽訂合約的經驗,都會先寄電子檔雙方確認條文,有問題的話逐一修改或解釋 ,雙方確認final版本後才會用印。) 請問綿羊與有經驗的大家,如果對方沒有主動提,可以在前面交涉的時候,理直氣壯地跟第一次合作的出版社詢問付款日期嗎?還有,可以請出版社在紙本合約還沒用印前,先寄電子檔來看一下嗎?這對出版社來說很困難嗎?(我覺得這真的是禮貌啦~~) To Avery,我下次一定會請他們加上這一條~~~
可以啊,通常第一次合作的對象, 我都會請教對方付款方式, 因為我們譯者就是靠稿費維生,當然要搞清楚什麼時候會拿到工作酬勞, 這沒有什麼不好意思的! 有些出版社會先寄電子檔,各家的做法不同
基本上我覺得跟出版社簽的合約其實就是不平等合約 有些出版社會寫譯稿品質若未達標準 出版社可以扣除X%的金額 更過分的 有的出版社甚至會寫「逕自扣除X%的稿費」 殊不知 譯稿實屬文稿 主觀意識佔了相當的部份 譯稿合不合格 扣不扣稿費 豈能單從編輯的三言兩語就判定了呢? 所以說合約是保護誰 眾家譯者應該是心照不宣吧
所以,和正派經營的出版社合作很重要, 不會玩這些小花樣,畢竟,x%的翻譯費在整個製書費用中佔的比例很少
感謝綿羊幫忙打書 此書頗順利的聽說也談好了簡體版.... 算是運氣還不錯 --- 合約問題大概是僅次於稿費多寡與付費模式吧 若各位譯者先進能把自己收到過比較特別的合約條文擇要分享一下 順便點評一下 相對對於往後譯者簽訂合約有很大的幫助 不知道有無正派經營的優質翻譯合約? --- 最近我在思考台灣出版的版權外販問題 其實 不只是內容 翻譯和封面 也是越來越多國家會直接採買原出版社的稿件 這些若有機會加註於合約中 要求和作者一樣可以分享部分利潤 保障了soho的收入 保障了soho與出版社的合作關係 毋寧能替出版社留住好的人才 何樂而不為? 一點小錢而已 換得的是穩定的合作關係啊 可惜 願意因為賣出海外授權而付錢的出版社似乎不多 就連最近我都開始覺得當作者賣出海外版權或其他延伸授權 賺最多的其實是出版社啊....
前不久,有一位出版人和我聊到,希望可以為好的譯者爭取在賣出簡中版時, 也可以有相應的實質收入,聽了就很感動啊(雖然也許沒幾千元, 但這種共同打拼的感覺,會讓人感動)
我個人認為 版權外銷 是可以建立成產業模型的 也就是說 可以納入合約之中 當然 可以夠資格的好譯者 好封面設計才納入 不過 那卻能擴大外包工作者的收入利基 會鼓勵優秀人才進來 畢竟 就算只有幾千塊 換算一下 就等於翻譯的稿費提昇了 在台版書大量出版簡體版的時代 出版社應該把利潤的一部分和勞動者共享 要不然 就不要抱怨沒人才願意進入出版業啊....
至少有人注意到這個問題,就算是一種進步?? 以後有出版社想吸引好譯者時,或許會以此作為條件
唉~ 我有遇過一家出版社,就是等出書之後再付全額稿費的…… 再說了,我根本不知道他何時出書啊~~~~~~!!!!!!! 所以只能等等等……好心酸…
唉唉唉, 殊不知譯者也是要吃飯的....
剛剛看到徵才求才的訊息 事件中所提的某出版社 來綿羊家徵英.日譯者囉~~~~
喔喔喔
OAO哈囉我浮上來了喔(?) -ˇ-其實呢這充其量也只是業的關係啦 它其實沒多嚴重,不管你信不信佛教(無所謂) 但是呢,至少可以讓你好過點~ 或許有頭家拖你的稿費,但有可能經由業的種子擴大,那位 頭家可能就不容易被別人信任,結果遇到倒閉的結果, 這種例子也不是沒有啦 當然的你得要好好的索取信任,不要出差錯,不然了話拖延稿費這件事情 就會發生^O^ 其實譯者不僅為了吃飯,也就是說,事實上你們為了我們服務而花了很多光陰, 也就是說一個人不可以只光用嘴巴說別人他不是(這沒特殊意函) 我看某本書有提到相由心生,但那無所謂,你可以不看人,但至少你可以化除危機, 這比躲避危險好的多 有很多創作者往往都會懷疑為什麼自己所創作的常常被竊取 事實上這都跟小小的種子有關 這世界都是循環的,與宿命完全無關,重點是你得運用這世界的業力 重振自己的人生 就這樣啦只是想胡說八道而以這樣 ~
幸好我長得忠厚老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