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新寵,一不小心,就吞掉一盒,不過,才十六顆而已,這是導致我發福的”犯人”)
市面上的日本推理小說越來越多,幾乎每本小說中都會出現「犯人」。在看很多推理小說時,每次看到「犯人」這個字眼,我就會頓一下。
原先以為只是某一、兩位譯者把日文中的「犯人」就直接譯成「犯人」,但後來發現「犯人」出現在日本推理小說中的頻率越來越高,所以,今天想寫文向大家請教,是不是這已經成為趨勢?中文的「犯人」這個字眼的意涵也逐漸擴大,和日文中的「犯人」具有相同的意思了?(就好像「人氣」這個字,十年前譯成「人氣」,沒什麼人能接受,現在大家都能接受了)真擔心自己沒跟上文字的趨勢,文字老掉了。
先來說文解字。
根據教育部字典,「犯人」的意思,指犯罪之人。同意詞為監犯、囚犯、罪犯、罪人。雖然我不是法律人,但根據我的理解,就是判刑確定的罪犯。
日文中的「犯人」,查了日文字典,意思是「罪を犯した人。犯罪人」,光是從這個解釋中看,似乎完全等同中文「犯人」的意思。
但是,日本推理小說中頻頻提到的「犯人」,經常只是「嫌犯」或是「歹徒」,甚至可能是「小偷」的意思。之前遇到一本校園題材的小說,其中有人砸壞了窗戶,老師就說,希望「犯人」可以主動承認,這種時候,「犯人」不也代表了「做壞事的人」的意思嗎?
再來看看日英字典中的解釋(引用日本yahoo的日英辭典)──
はんにん【犯人】a culprit; 〔犯罪者〕a criminal; the guilty person [party] (▼英語ではばく然と「犯人」とは言わないで,a robberとか,a murderer 「殺人犯」とか,犯罪の内容を示す語を使うのが普通)
就會發現,日文中一語蔽之的「犯人」包含了很廣的涵義。
再來看例句。
常習犯人(慣犯) a habitual criminal/a repeat offender
殺人犯人(殺人犯) a murderer
彼が犯人ではないかと思った(我猜是他幹的) I suspected him.
だれが犯人か分かるかい(<你>知道是誰幹的嗎?) Can you guess who did it?/Who do you think is guilty
尤其從後面兩個例句中可以看到,日文中的「犯人」其實和中文的「犯人」不太一樣。所以,我之前遇到「犯人」時,都會視實際情況,譯成不同的中文(比方說「小偷」、「凶手」、「嫌犯」、「歹徒」……),幾乎很少有直接譯成「犯人」的。但最近頻頻在日本推理小說的中譯本中看到「犯人」這個字,開始懷疑現在中文的「犯人」也和日文一樣,不止是「囚犯」的意思,而是和日文一樣,有了豐富的含義?
希望有人可以告訴我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可以認老,但我不希望我的譯文卻已經顯出了「老態」。
ps.說到「犯人」這個字,想到之前譯過的《謹告犯人》這本書,除了書名出版社決定沿用原文的「犯人」這個字眼,感覺比較有力之外,內文中的「犯人」,我都視實際情況譯成了不同的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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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的感覺是,犯人就是"行有犯罪事實"的人(視情境未必為法律上之犯罪或未必經判決確定),所以小偷,強盜,兇手都可稱為"犯人"因為他們確實偷了搶了殺了人,只是尚未被制裁不代表沒有犯罪,而老師說的"犯人",則是確實打破窗戶的那個人;嫌犯是"有犯罪嫌疑"的人,例如有三個沒有アリバイ的人而其一為真兇,所以有三個"嫌犯",其中一個為"犯人"~綜上,小偷,歹徒,強盜,兇手=犯人,嫌犯≠犯人,囚犯=關在牢裡的犯人~以上是歸納我自己與身邊親友對辭彙的感受及使用習慣,可能並不一定為大多數人的感受,但是跟學習日文沒有關係唷,我是一直這麼認為的~在專業上譯者一定時常探討作者與閱讀者對辭彙的感受,而不專業的我剛好也有這種興趣^^"哈哈
嗯,嗯,我的意思是, 日文中的"犯人"包括的範圍很大,很籠統, 在中譯的時候,是否需要細分呢? 是否看到"犯人",視實際情況譯成"嫌犯","凶手"....是畫蛇添足呢? 比方說,砸破玻璃這個例子, 台灣的老師會在班上問同學,"誰是犯人"嗎?
我和你的理解是一樣的。我們中文中“犯人“這個詞是指在法律上已經被定罪的人,而按照你所說的,日文中“犯人“這個詞的意思比較廣泛,可以用在所有犯錯人的身上。我覺得我們中文中“犯人”這個詞的意思還沒有廣泛到像日文中的“犯人”一樣。如果我們叫一個打破玻璃的人犯人,聼起來很搞笑哦。其實我們的詞匯裏有一個與日文“犯人”同意的詞,叫“肇事者”。
對,肇事者也是很中文的說法,筆記
食指一指,犯人就是你!!! 只能說大家真是柯南看太多了 在我看來這就是典型的和式中文哪 不過對時下年輕人來說,也許感覺還滿自然的吧(或者該說,沒有違和感?XD) 反正...反正我是老人家(哼)
(驚!!)對"犯人"有違和感的都是老人嗎? 那...我要移民譯界老人星球
可能要回頭查一下古文的用法 話說回來 清末以後的中文 日治之後的台文 都有很多和文漢字摻雜其中 真要分辨大概得編字典了 好像日本有和式英文字典 外來語字典 中文世界大概也應該編本外來語字典 或者 和式漢字字典啊 如果字典還能來點文化解釋 肯定是本好用的工具書
zen想的層次就是不一樣~~
根據自身周圍的經驗 犯人的確漸漸成為樓上所說"和式中文"的趨勢 綿羊問到『台灣的老師會在班上問同學,"誰是犯人"嗎? 』 年輕老師或貼近學生流行用語的老師可能會用到 還是有如果是我,會在希望讓氣氛不那麼緊繃的情況下使用, 例如:"打破玻璃的犯人趕快自首喔!" 因為畢竟還是對"犯人"一詞的精確中文定義還是有認知的
即使成為了年輕人的用語, 能不能用在翻譯上又是另一個問題, 就好像火星文也是年輕人的用語, 譯者恐怕還是不會在翻譯時用到火星文 我在想,我們對一個字的定義往往是透過閱讀或是日常對話中感受到的, 並不見得每個字都去查過字典,所以, 當老師在瞭解"犯人"這個字的精確中文定義下這麼說, 學生是否能夠感受到這種精確定義?還是認為老師的用法就是"精確定義"呢? 哈,我扯遠了~~
版主您好: 偶然路過 謹述說己見 在下對日文並不非常了解 但個人認為譯者得盡力將意思表達清楚 精確 如果犯人在日文中有多種意義 那譯者該從上下文判斷 決定該翻犯人 慣犯 或者別的意思 有的時候 大家都用的外來語 個人可以選擇不用 畢竟 本國語也有足夠的表達方式 例如 我還是不用'人氣'這個詞彙 呵呵 個人認為不會因為幾個詞文章就有所謂的老態 純屬個人淺見 希望不會打擾版主
謝謝你分享的意見, 好吧,那我以後也會繼續區分使用的~~
我是覺得台灣現在所指的犯人 依舊沒甚麼改變 這點從新聞報導就可以發現 對於未確定罪證的人 主播都還是用嫌犯 對於已經確定罪證的人 主播都用犯人 不過搶案的話就用搶匪 偷竊的話記得就用竊賊 我是覺得字句有沒有老 看新聞和報紙最明瞭^^ 不管怎麼說,要論起流行 沒有一個職業是比新聞記者和播報員還要再行的 現在主播會自然而然說出很有人氣這種話 但還沒到把嫌犯稱之為犯人的程度 所以綿羊姐可以放心吧! 你的文字還很年輕~~
哈,謝謝你. 從新聞報導的用字來判斷, 的確也是一個衡量指標
我也覺得應該要區分 還沒定罪前的是不能直接稱為犯人的 (這樣子我也要住到譯界老人星球去嗎?)
好,好,老人星球搞不好也有寒流, 多幾個人比較溫暖
以師範體系出身的立場來說,我情願住老人星球,也不希望以訛傳訛、將錯就錯、人云亦云。 講到嫌犯這個詞,家母唸法律的,就認為在不確定是不是真的有"犯"就把人叫做"嫌犯"很不妥,她比較喜歡日本人"容疑者"的說法。
關於嫌犯, 伯母的意見的確讓人考慮到"人權"的問題(嘻~) 如果用"某某有XX的嫌疑", 就可以避掉"犯"這個字眼了, 但有些情況還是避不掉....
被法律定了罪的人就是“犯人”,不容置疑。(當然也有冤獄啦∼) 至於“嫌犯”(香港叫“疑犯”)......公平起見,只好稱為“涉案者”了
我安心多了, 原來我的感覺和大部分人都一樣~~
我看過一本叫做『犯罪現場』的書,雖然說也是翻譯書,但翻譯者是法醫相關的教授,另外還有警界、鑑識科學界的人推薦。裡頭對於有嫌疑的犯人(尚未確認定罪的),也是稱其為「嫌犯」。 雖然說嫌犯裡頭有個犯字,但也只是懷疑可能犯罪,或許會有受到侮辱、被侵犯的感覺,但是,我個人認為,之所以會被當作嫌犯,一定是因為有某些作為,才會被警方當作有嫌疑的人,所以,我個人還蠻認同「嫌犯」這個用法。 而且,可以像綿羊說的,偶爾用用「○○有□□嫌疑」,再加偶爾用用「嫌犯」,這樣應該就很不錯! 而對於日文中的「犯人」,我個人的見解是,文中並沒有明確指出○○就是犯人,而是比較抽象地說犯人他怎樣怎樣,犯人的下一步或是下一個目標是誰,所以這個「犯人」也確實就是等同於犯罪之人,也就等同於中文的「犯人」。而當掌握到些許證據的時候,文中可能就改成用「容疑者」,這時也就等同於中文的「嫌犯」。 不好意思,囉哩囉嗦寫了一堆,我看過的原文書或許不夠多,但這只是自己的一點小心得。
很歡迎大家發表不同的意見, 也可以讓我們有更多的思考, 也許,很多日文譯者看了這篇文章之後, 還是認為應該繼續用"犯人", 我覺得這也無妨, 因為只要經過深思熟慮後譯出的內容, 有自己的理由"這麼譯",就是對翻譯負責任的態度~~
我喜歡譯成兇手。
嗯,我會給妳"凶手"的,呵呵~~
我傾向於「犯人」是有犯法行為的人, 但是會依原文翻成嫌疑犯, 現行犯等等. 像學校老師那一幕, 可能會被我翻成「我希望做錯事的人自己站出來.」
又多一個"犯人不等於犯人"的支持者!!
在下覺得,有時在別的小說/漫畫這樣用,是因為其譯者或編輯懶惰,沒有細分。這不代表我們不宜去譯出確實含義。最起碼,「嫌犯/疑犯」與「犯人」,在日常中文裏是顯然有分別的。 或者,有個別角色(如柯南)每次出場都說同一句「犯人就是你」,每次「犯人」的含義未必很相同,但為保留這特定語句,用統籠的「犯人」或者也可以。但這是個特例,而且不代表說過這名言以後,下文不應細分。
謝謝你的意見分享, 我也覺得細分比較能夠清楚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