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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看一本翻譯書中提到,翻譯家傅雷先生在譯《伏爾泰傳》時,前後改了六次,仍然嫌不夠古雅,難以傳達出十八世紀的風格。而且,他對自己的譯稿永遠不滿意,過了幾個月後,原本認為很得意的段落就變得平淡,甚至認為很糟糕。

書中還提到一句話,改稿要有修養,如果不知好歹,就不能輕易改。

雖然我們這些小譯者無法和大翻譯家相提並論,但對自己的譯稿永遠不滿意這一點,倒是和大師有同感。有時候,稿子看了幾次,仍然會忍不住拿筆來改。那天,有一位譯者朋友在臉書上說,因為離截稿期還有充裕的時間,拿稿子出來,結果又改啊改,有幾個地方根本又改回原來的樣子,覺得很沒有生產性。我就留言說,如果告訴自己,這是在「推敲」,或許就覺得「很值得」。

其實,這也是事實,這個過程不正是在「推敲」嗎?即使改回原來的文字,也已經和第一次使用那個字眼時不一樣了。因為那是經過深思熟慮後的選擇,是在比較其他各種可能性之後,覺得那種文字的氣味更符合原文,更加貼切,才會「吃回頭草」。而且,這個過程絕對不是在「浪費時間」,這種推敲、摸索和思考的過程正是逐漸加深對翻譯的體會。我個人覺得,在翻譯遇到瓶頸,經過思考後解決問題後,比表面上一帆風順(其實只是沒有體會到問題的存在),不加思索地翻譯更能夠獲得進步。

這是改自己稿子的情況,譯者交稿之後,稿子也會被編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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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我拍得有點像911的101)

之前和一位資深編輯聊到改稿的問題時,她說,她在看譯者的稿子時,都盡可能不去更改譯者的稿,即使在別人眼中認為很微小的地方(比方說,把「全然否定」改成「全盤否定」之類的),也可能是譯者經過幾個字眼的比較後所做出的決定,貿然更改,可能會浪費了譯者的心血。即使是編輯,同樣有原文書在手上對照,對原書的體會、理解可能都不如譯者深,有些字眼可能反應了書中人物的文化層次,或是人物個性等。一個好的譯者,是懂得如何用適當的詞彙表達作者想要營造的感覺,身為編輯,大筆一揮固然容易,但也可能破壞了譯文的優點。不過,這位資深編輯提到一個前提,就是必須是出自「好譯者的譯稿」。

讓我不禁想到之前常有譯友在我部落格留言,說自己的稿子被編輯改得面目全非的情況(當然,每個人對「面目全非」的定義不同)。雖然譯者和編輯的目的相同,都是為了讓譯稿品質更好,但有時候譯者看到自己的心血被改掉時,內心的確會有一種惋惜。多年前遇過一位很細心的編輯,在修改我的譯稿後,又回傳給我,問我對她修改的部分有沒有意見(修改的部分用追蹤修訂標識出來),我覺得這種方法很理想,既讓譯者瞭解到編輯的標準(用字標準、對中文化程度的要求),譯者再確認一次,可以避免編輯因為一時不察而改了不必要的地方,譯者也會覺得受到了尊重。

新年的第一篇文章似乎有點嚴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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