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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突然發現一件事,原來我的閱讀速度超級慢。

因為一個偶然的機會,發現自己一個小時只能看二十幾頁!那是很輕鬆地看,很享受地看書上的文字,雖然很樂在其中,但不禁覺得這樣下去,我家那六個書櫃(其實那六個書櫃已經統統塞爆,目前新買的書已經攻佔到我的臥室梳妝台、五斗櫃上了)要哪一年才能看完!

其實,說是六櫃的書,但其中有一櫃是大、小獅看的書,還有半櫃是字典,有一櫃多是我翻譯的書,還有差不多一櫃是以前看過的書,剩下的幾乎都是買了之後,我還沒有看的書(大獅或是羊媽媽有看啦,所以也是沒有浪費)。

得知自己一個小時只能看二十幾頁,的確有點驚訝。因為就連大獅也可以在半天之內啃完一本《哈利波特》,我的閱讀速度會不會太慢了?除非是只有一百多頁的書,否則,我真的從來沒有在一天之內看完一本書的經驗。

慢讀不等於精讀,如果以為我這種慢讀工夫可以讓我對內容留下深刻印象,就大錯特錯了。不要說看過的書,我就連譯過的書也常常會忘記情節。那天,編輯說我之前翻譯的一本書即將出版了,我說我已經忘記內容了,她提示我說,內容是講三個偵探,我還是完全沒有印象。而且,因為翻了同一個作家的好幾本書,我經常把書中的情節混在一起。唉,真不知道我的腦袋是用來裝什麼的(佛心編輯說,她審過的譯稿也很快就忘記了,我說一定要拖她下水,哈哈)。

雖然我看書慢,但對看書的「氛圍」卻有自己的執著(實在搞不懂自己,反正看完很快就忘了,到底在執著什麼呢)。我看書只有三個姿勢,躺在床上、坐在沙發上,或是......(消音),而且只有在家裡或是圖書館時,才能靜心閱讀。去咖啡店看書,也會不停地抬頭看別人,根本無法專心,更不要說在書店看書了。所以每次去書店,最多只是翻前面的兩頁,感受一下文字而已。

之前每次買了書沒時間看,我都安慰自己,以後退休時可以看,現在我發現即使看過的書,也很快會忘記內容,等到老的時候,又可以把家裡所有的藏書統統看一遍。包括自己譯的書也可以看一看,反正到時候早就忘光光了(希望到時候不要老糊塗,一邊看,一邊罵怎麼譯得那麼爛,哈哈),所以,我這輩子恐怕連家裡的書都永遠看不完吧(突然想起,《博士熱愛的算式》裡,博士的記憶只有八十分鐘,搞不好我的記憶保存期限也很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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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綿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