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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臨危受命」,當救火隊,接某本推理小說的後半部分。

譯者生涯中,曾經有四次這樣的經驗。有的是上、中、下三冊中,我接的是中冊,但還搭了上冊的幾個章節和下冊的一半;也有我翻上冊,另一位譯者翻下冊;還有一次也是翻後半部分。

因為這一次和我合譯的是一位相當資深的譯者A姊。而且我們有私交,所以,這次的合作經驗相當愉快,也讓我受益良多。

這次接的一本書,下半部和上半部的關係很密切。所謂密切,當然不是指情節上的問題,而是指文字。

那天,我在預習這本書的時候,突然發現作者在每一章的標題下都有一句吟詩般的話,看到後來,發現是日本某歌手的一首歌。於是,趕緊向另一位對翻譯歌詞很有經驗的譯者打聽,可以去哪裡找到這首歌的中譯和完整歌詞。這位譯者剛好前一段時間翻譯了那位歌手的精選集中,就有這首歌(哈哈哈,真是天助我也)。

而且,還從譯者那裡學到了一件事,就是如果完全按照唱片公司的中文譯文,會涉及版權的問題(我原本還以為最好按照唱片公司的譯文哩,真是差點出了大糗),所以,就參考那位譯者的歌詞譯文,再結合原文體會,意思就很好抓了(歌詞真的很不好翻譯啊,意境好虛無縹緲,那些翻譯歌詞的譯者真辛苦)。

作者除了在每一章的標題下用一句歌詞以外,最後還把整首歌放進小說,也就是說,我對歌詞的譯文必須和A姊的一字不差。所以,我就和A姊討論多次,結合她的譯文(她譯文中的某些詞彙用的真妙,哈,被我偷學到了),決定了最後的譯文。

另外,還有許多細節部分的討論,像是飯店名或是公寓名字的譯法,還有稱呼(比方說,是要叫「老媽」,還是「媽媽」之類的),還有「桑」要怎麼譯,因為不能發生類似前面稱「小姐」,後面稱「女士」這種情況(不然編輯會改到發瘋),還有外國人名的譯法(那幾個漢字要怎麼寫),等等等等。

兩位譯者同譯一本書需要溝通很多事,以前和別人合譯時,如果我是譯後半部分,通常也會向編輯要前一位譯者的郵件信箱,以便隨時請教。但因為有時候和前一位不熟,不好意思三不五時去打擾,有些問題,就會試著自己去解決,最終還是要編輯辛苦地加以整合。

像這次和A姊的合作時,我曾經事先向她打過招呼,就可以比較「肆無忌憚」地寫E-MAIL溝通,甚至還大膽地向A姊要了一段譯文來「照抄」。哈哈,別誤會,因為作者又安排了後面的這一段文字和前面完全相同,不對,他有改一個字,把「你」改成了「他」。雖然我也可以自己譯,但隻字不差(差一字啦)才是作家的用意所在啊,所以,就大膽地給他按下「複製」、「貼上」了。

當然啦,我也會主動提供對A姊有用的知識。比方說,A姊譯的部分有一段內容是斷斷續續的文字,像是前面這句話中紅字的內容,就會變成「......有......是......字」的內容,光看那幾個無意義的字,根本不知道在說什麼,完整的內容要在我譯的部分才能看到,我就把我譯好的內容傳給A姊,請她從中挑幾個關鍵字囉(寫這一段,不是為了表功,而是說,後半部的譯者有時候也可以對前半部譯者有幫助。嗯,聽起來還是像在表功,哈哈)。

我發現每翻譯一本書,都可以學到很多。翻譯這半本書,除了偷學到前輩的技巧,還發現一件事──原來,和有私交的譯者共同催生一個「孩子」,可以這麼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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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ments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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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哇!好有趣喔。
    雖然我還沒有這樣的經驗,但綿羊的經驗真的很實用。
    真是感謝!!
  • 搞不好以後會碰到~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09 19:33

  • 原來是這樣啊
    謝謝綿羊分享經驗
    我想我也應該把跟別人合作的書買回來看一下

    另外那個版權的問題
    如果是書的內容呢
    有一次翻到魔戒的內文
    還去借了中文版來
    找了好久才找到作者引述的部分
    後來編輯也把我抄的地方改掉了
  • 對喔,如果是其他的書,也有版權問題,不能照抄,記起來記起來~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09 19:34

  • 我會跟出版社要跟我合譯的另外幾本(從原本出版社會送譯者的書中扣)
    比較一下個人的翻譯用語與習慣等等

    但是比方說我現在接的是上中下的中集,上集作者的某些專有名詞翻譯,
    我認為有些不是通譯.所以我想更動.
    前幾天打電話給出版社,出版社表示我可先用我自己認為比較好的翻譯
    我跟出版社說,我也會做專有名詞表,如果我更動了第一集中的專有名詞
    我會在表中特別註明,以方便編輯後續工作

  • 你真細心,編輯一定很樂意和妳合作~~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09 19:35

  • 這篇根本是團隊翻譯的教戰守則 - 太實用了!
    謝謝綿羊!!
  • 是嗎?是嗎?我只是有感而發,覺得和熟識的譯者合作的經驗很棒!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09 20:29

  • 謝謝綿羊的謬讚(羞~)

    關於"如果是其他的書,也有版權問題"或者使用別人譯文的版權問題
    這方面我也請教過一位英文前輩
    她本身就是位資歷相當豐富的資深譯者
    有一次我看到她翻譯的書中就有一段直接引用別人的翻譯,但有註明出處
    我就問她不怕有"侵權"的疑慮嗎?而且"妳自己就翻譯得很好,不用引用別人的啊?!"
    她的回答是她所引用的那篇譯文是相當具權威信的,可稱為範本的翻譯
    所以不改造次僭越,自己再怎麼翻譯也不可能比原譯更佳
    固而予以引用

    而且據她說,根據著作權法還是什麼法之類的
    好像有規定不知道百分之多少比例已內算合理引用,並不會違法
    (寫論文的時候,不就引用一大堆也沒事嗎?)

    不過我自己的做法也是跟以上諸位一樣,即使已經有很權威的版本
    我只會參考,然後改譯
    但是如果我有寫譯序的話
    我就會在譯序中提到自己是參考XXX版本
    並且謝謝此人

    綿羊不要再稱讚我了唷
    俺不來辣(羞~慢動作跑ing~)

  • (強忍著想要稱讚的衝動)
    我還沒遇過引用經典著作的問題,討論一下,真的增長好多知識,妳說的方法不錯耶~
    下次遇到類似的情況,就知道應該特別小心,或是和編輯溝通一下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09 21:28

  • 但若引用的是聖經、聖賢經典之類的,反而不能自己翻譯,
    而是要根據原出處,一字不漏地"抄襲"吧...
  • 對,我想起來,之前好像有抄過聖經耶~~
    但聖經只有一種版本嗎?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09 22:46

  • 聖經英文版本很多,中文的我倒是不清楚,應該也是吧。印象中以前有看過信教的朋友拿台語版的。

    這讓我想到翻譯第一本書的時候,其中有一章的引言用的是 "Zen Proverb",文中還有提到易經的,當時一看到頭馬上就痛起來了,因為是中文裡面會有的東西,不能隨意自己由英文翻成中文。感謝現代網路科技的發達,後來花了我兩天時間(當然不是隨時都不眠不休在找啦)終於找到原來的中文,外加原本的出處,算算其實那段引言的稿費還不到五毛錢,讀者大概也不會去注意這個,好像很不值,可是找到的時候那種快感真是怎一個爽字了得啊!
  • 沒錯,有時候查了半天,終於查到自己要的內容時,那種興奮和得意,絕對是金錢換不到的,
    也只有我們可以體會這種快樂~~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10 13:08

  • 關於《聖經》方面,剛好我有only one一次的經驗,可以跟大家分享,當初我的代譯序中有一段就提到:
    ==========

    關於譯文表現方面。既是本「有關」《聖經》的書,不可避免會引用到許多經文。譯者自我期許做到將《聖經》經文與本書作者敘述的筆觸及風格予以劃分:《聖經》部分力求符合經文本身「樸素、聖潔、雄健而熱烈」的史詩風格;本書作者敘述部分則以流暢、淺白、輕鬆卻不失專業為翻譯要旨。然而,誠如法國哲學家保羅‧里克爾(Paul Ricoeur)所言,「翻譯」與「服喪」兩者是分不開的,譯者在下筆時雖已三斟四酌、戒慎恐懼,惟仍不免疏漏、謬誤,尚請讀者諸君不吝予以批評指正。

    還有一點特別藉此附帶一提:由於本書原為法文,作者所引用的經文,無論就經文內容或經文章節等都有可能與市面上通譯版本(如欽定本)有所出入,尚請讀者明察。不過,譯者一本翻譯「三達德-信達雅」之首項要目:求「信」為先,故而本書翻譯均從本書作者,除非與一般大眾認知出入較大者,方於譯注中加以說明(摩西帶領希伯來人過「紅海」譯為「蘆海」,便是一例)。

    (略)

    翻譯此書期間,適逢中古文學專家馮象先生於哈佛大學出版了《摩西五經》新譯本,該書對譯者在《聖經》經文理解與譯文表現上助益甚大。雖與馮先生緣慳一面,但在此遙寄最誠摯之謝忱與欽羨之意。

    =====
    以上供諸位參考。順便推一下馮象最新譯注的《摩西五經》,文辭優美,淺白,不像市面上較常見的《聖經》經文,我看不太懂。



     
  • 哇,妳寫得真周到!!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10 13:13

  • 關於昨天大家談到"引用他人翻譯的著作權相關問題",我把我的回應貼到我自己的部落格,得到了一個"雞婆的網友"的熱心回應.現將他的回應貼在下面,供大家參考:

    著作權法第52條
    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在合理範圍內,得引
    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著作權法第63條
    依......第52條.......規定得利用他人著作者,得翻譯該著作,得散布
    該著作。

    著作權法第64條
    依......第52條..........規定利用他人著作者,應明示其出處。
    前項明示出處,就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除不具名著作或著作人不明者
    外,應以合理之方式為之。

    著作權法第65條
    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
    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52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
    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

    比較有爭議的就是第65條有關"合理範圍"的部分...法官看法不同,所可能
    會有不同的判決....比例問題,一般的說法是著作的10%以下..不過我沒找
    到明文規定啦..所以你朋友這樣做(引用他人翻譯,註明出處)應該是ok的吧!

  • 還好,小說的部分,通常很少引用超過百分之十的(不然太輕鬆了),
    以後或許引用某一譯本的譯文時,可以像學術著作一樣,在最後標明,是否就可以避免侵權問題??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10 13:16

  • 我看日本的小說或其他書籍時,要是作者或譯者有引用到其他人已經譯成日文的章節時,通常是直接引用,然後註明是出自哪位譯者在哪家出版社的哪本書呢.
    我想這種事先跟原譯者打聲招呼的話應該就可以了吧?!
  • 對,我也看到過,
    這讓我想到一件事,日本的翻譯版權是屬於譯者的(所以他們抽版稅),
    但台灣的都是賣斷給出版社,所以,如果要引用的話,
    到底是向譯者還是向出版社打招呼??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10 21:51

  • 就都說吧,還要透過版權公司.............
  • 好像很麻煩哩~~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11 14:21

  • 但日文小說裡引用到歌詞就很麻煩。
    因為要去談版權(我不確定是真的要付錢,還是「談」就行)。
    我之前就遇過書翻完冰了快兩年沒出,原因就是喬書裡出現的某句歌詞。
    (照上面兩位的邏輯,可能牽涉的有:出版社、作者、唱片公司、作詞作曲者…)
  • 我這本就有引用歌詞,但作者在最後一頁有寫,有申請什麼許可(還有許可證號碼喔)~
    我的歌詞翻譯和唱片公司的不一樣,這樣不知會不會有問題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11 14:24

  • 以前配合的出版社的漫畫裡也有出現歌詞,因為也有許可證號碼。
    不過我就不知道出版社有沒有去問原來的著作者,倒是交稿後蠻快就出了。
  • 讓出版社去煩惱吧,嘻嘻~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12 11:23

  • 聖經的中文譯本有很多
    主要用的是十九世紀譯的合和本
    (應該是根據聖經原文以及拉丁文與英王欽定本聖經而譯成的)
    台灣由於受英語國家影響較大 (基督教派也多來自英美) 因而聖經外文譯本的參考
    多以英文版為主 主要是NIV版(新國際版) 一般教會推的英文讀經也多參考此本
    新約部份近年來也有人參考NIV版翻了一些

    不過 我想 經典應該可以這樣看待
    語言有口語和書面文字兩種型態 若文章是正式引用經典的話 多半會找回最具權威性的版本
    (聖經的話 就是參考合和本 網路上就有電子檔可以抓 不用自己打)

    不過 之前我看過一些關於外文書討論中國學術的東西 有學者就認為 雖然翻譯上 直接參考經典原文照抄比較正確(例如外文書引用論語的部份 就找論語直接超) 不過就現代讀者的閱讀之便以及外國作者其實多半是參讀英文翻譯本 因此 應該按照英文翻譯本翻譯出來的原典譯文來翻成中文(另外或許再加上原文典籍出處) 方能表現作者引用此文句的精確意義和指涉 不過 上述多指學術討論 若只是小說行文 也許直接抄襲經典原文即可(只是 現代人中文不好 有些經典原文引太多 很不利閱讀)

    我認為 這部份出版社應該出面統一

    然而 比起經典引文的問題 我反而認為註明經典出處與作者姓名的部份 應該要多統一
    舉例來說 不少商管書會引用到社會學研究 然而 商管書譯者似乎沒有社會學背景 因此碰到社會學學者 專書書名或專門概念 都是用自己想當然爾的理解去翻 無視學界已經有的習慣譯法 常常令人讀了感覺不太舒服 有種莫名奇妙

    其實 我認為 最好是允許引用他人已經譯出之譯文(舉例來說 某本探討某作者之研究評論作品提及某作者的作品時 如該作品有中文譯本 且夠具權威性或只有單一譯本/學術書或非公版書) 應該引用中文譯本 且註明出處 好處是對讀者來說讓有興趣找該書來讀的讀者知道此書有中文譯本 對出版社來說 也是一種潛在的促銷 可惜台灣的出版品多半只是翻譯出來了事 不會特別去將該書查出是否已經有中文本(特別是當書中引用某書時 我總認為 能幫忙把已經有中文譯本的書籍註明清楚 對於讀者與出版人都是有幫助的 )
  • 都忘了zen是教友了,原來聖經有這麼多版本!!!
    要怎麼去查原文書是否已經出了中文譯本呢??
    除了google作者的名字以外,是否有什麼"專業"的方法?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12 11:25

  • 博客來的中文翻譯書資料多會附上英文原名
    利用精細搜尋
    好像可以找到該書是否有中文譯本

    老實說我不知道怎麼查
    因為我幾乎就自然而然知道該書是否有中文譯本了(大概和我每天都注意新書資訊有關吧)
    (雖然很多中文譯本都改了自己起的名字 和原文無關 增加查詢難度)
    或者 如綿羊說的用作者名字利用google查詢(或者上國圖的ISBN的圖書資料庫查詢) 如果有中文版 通常可以連到網路書店或出版該書之出版社的網頁

    我是覺得 不能秀出有中譯本的書很可惜
    不過這需要多花時間
    (這工作 我認為編輯也有責任 編輯認識的書應該比較多)
    不過 有個判別原則 如果書裡談到 又是該領域很重要的作品
    應該設法查一下
  • 那天朋友介紹我一個網站,
    http://nbinet.ncl.edu.tw:2082/screens/opacmenu_cht.html
    也許可以查到吧~~

    translationreplied on 2009/01/16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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