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到一個名詞──

バカップル。

查了日本的網站,解釋如下:

熱々の恋人同士が衆目をはばからず愛を確かめ合う様を皮肉った言葉で、「バカ」と「カップル」をくっつけた日本の俗語。

譯成中文的意思是,「諷刺熱戀中的情人不顧眾目睽睽,卿卿我我、情話綿綿的用語,是「笨蛋」和「情侶」結合而成的日本俗語。

於是,就和某前輩腦力激盪,試著翻成「傻情侶」或是「(白)癡情侶」,並在噗浪上把這個問題丟了出去,結果某譯者說,就是「狗男女」嘛~,引來一陣掌聲(當然是想像中囉,噗浪的聲光效果沒那麼好)。

太貼切了!但......不知道會不會太低俗?

有人說,譯者很可憐,有些字眼明明很貼切,卻因為考慮到各種因素無法使用。另一位譯者朋友說,以後看到「傻情侶」或是「癡情侶」這類的字眼,請自動在大腦中改成「狗男女」。

隔了半天,又有後續發展,某位大四日文系的學生想出了「閃光情侶」這個字眼!

更貼切!太棒了,不愧是愛閃光的年輕人(?),但是,「閃光情侶」雖說是百分之九十九貼切,但更不能用在文學小說中吧(不過,漫畫和輕小說中應該可以吧)。另一位譯者說,電影或電視的字幕上也可以用,很傳神。

所以,我們花很多時間噗浪,還是可以學到不少東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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