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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在看一齣日劇,內容描寫警方追捕連續殺人案的凶手。
我喜歡從日劇的翻譯中偷學知識,有時候一些精彩的譯法很值得借鑑。
那天看到的一個場景是,嫌犯對著警察說:「我不是犯人……」。
在日語中,「犯人」的意思是「罪を犯した人,犯罪人」,中文的「犯人」也是「犯罪的人」的意思,但感覺上,中文的「犯人」的意思和囚犯比較相近。
在我的認知中,通常在新聞報導中,在沒有定罪之前,通常會說「警方正在追捕嫌犯(或是重大嫌疑人等等)」,當嫌犯被逮的時候,似乎會對警方說「我不是凶手」。
之前在翻譯《謹告犯人》時,「犯人」這兩個字也曾經令我有點傷腦筋。當初曾經和編輯討論過這個問題,後來編輯認為《謹告犯人》感覺上比《謹告嫌犯》更響亮,所以,就在書名中沿用了日文中「犯人」這個字眼。但在內文中,當書中的主人翁卷鳥對著電視說:「謹告犯人,……」時,因為已經知道「犯人」是「惡魔俠」,所以,我就改成「謹告『惡魔俠』……」,避免了「犯人」這個字眼(也感覺比較有氣勢),而且,也感覺比較符合中文的說法。
這只是我個人的處理方式。
所以,今天寫這篇文章,是想和大家討論一下,在推理小說中遇到「犯人」這個名詞時,是否需要視實際情況改成「凶手」或是「嫌犯」?還是就直接沿用「犯人」一網打盡呢?
啊,之前好像有朋友(好像是Avery吧)的家人是警察,可不可以請問一下,當發生凶殺案的時候,在還沒有審判定刑之前,到底該稱為「嫌犯」還是「犯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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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綿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7) 人氣()